一、户籍和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学生
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产调记录;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单)。如属三代同堂,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则还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共同居住证明。
二、仅户籍或房产在学区内的学生
(一)仅户籍在学区范围内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区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租房合同、水电气缴费单等)。
(二)仅房产在学区范围内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产调记录;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单)。如属三代同堂,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则还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三代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共同居住证明。
三、学区内的拆迁安置户子女
(一)已签订协议并已安置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有效拆迁协议或接房手续。
(二)已签订协议尚未安置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合法有效拆迁协议(如拆迁协议中未明确安置地,以城乡保障中心出具的意见为准)。
四、优抚对象和随迁子女
(一)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部分退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遂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按有关文件予以确认后,参照相关优待政策保障其入学。
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特殊优待人员身份的文件、批文、证书等。
(二)随迁子女入学
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学区范围内的租房合同。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社事群工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保障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