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高新区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范围:
学校 | 所在教育服务区 |
高新区信懋小学 | 梅福社区、梅苑社区 |
高新区求精书院(小学部) | 梅墟社区、梅沁社区 |
高新区实验学校(翔云校区) | 翔云社区、聚贤社区 广贤社区、菁华社区 |
高新区实验学校(新晖校区) | 新晖社区、江海社区 和美社区、明珠社区 |
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 明月社区、滨江社区 |
高新区新明中心小学 | 明月社区、滨江社区 |
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条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户口簿户主为父亲或母亲,且房产所有权为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但房产为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且父母在高新区、鄞州区(含东钱湖)、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内无其他私有住宅房;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在高新区、鄞州区(含东钱湖)、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内无私有住宅房,而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及住宅房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自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及住宅房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按照以上顺序,当报名数未超过对口服务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对口服务区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服务区学校招生计划时,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由区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