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现推出丹棱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向县教体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加盖医院公章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管理
(一)统一实施线上招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二)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当申请学位人数超过服务区核定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县教体局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三)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不得中途增班招生。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分别为45人、50人。对超计划、违规选拔、增班转学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学政策,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军人(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县教体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七)做好其他情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丹棱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也在集体户籍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四、学位申请
(一)幼升小
(二)小升初
五、学位申报注意事项
(一)录取顺序
学位录取从第一批次开始录取,当上一批次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位,则不再录取下一批次。家长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录取已结束且学位不足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户籍批次录取
当录取到最后一批次,户籍批次申报人数超过了学位空余数,按照在招生范围内户籍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如出现户籍登记在同一天,而学位不足的情况,则现场抽签录取。
(三)随迁子女录取
当录取到最后一批次,申报购房、经商、务工的累计人数超过了空余学位数,优先录取以购房申报学位的人员后,剩余学位按照经商、务工各50%的比例进行分配。
以经商申报学位的人员超过经商批次剩余学位的,按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以务工申报学位的人员超过务工批次剩余学位的,按照购买社保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如出现营业执照登记在同一天,或社保购买时间相同,而学位不足的情况,则现场抽签录取。
(四)跨区县就读
小学毕业生因户籍、住址、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跨区县申请学位的,需按拟申请就读初中、原就读小学所在两方区县教体局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拟读、就读区县教体局先后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上报市教体局核准。未经核准,擅自跨区县申请学位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六、招生日程安排:点击查看
七、202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学校 | 班级数 | 学位数 | 学校 | 班级数 | 学位数 |
丹棱中学一校区 | 11 | 550 | 唐河小学 | 1 | 45 |
丹棱中学二校区 | 18 | 900 | 中隆小学 | 1 | 45 |
城区小学 | 8 | 360 | 双桥小学 | 2 | 90 |
端淑小学 | 8 | 360 | 仁美小学 | 2 | 90 |
齐乐镇小学 | 9 | 405 | 何场小学 | 1 | 45 |
张场小学 | 2 | 90 | 仁兴小学 | 1 | 45 |
杨场小学 | 2 | 90 | 顺龙小学 | 1 | 45 |
八、招生电话
(一)招生监督。联系电话:028—37204330联系人:章老师
(二)系统操作。联系电话:028—37209061联系人:杨老师
(三)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28—37209061联系人:黄老师 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