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
4月30日前 |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 |
5月1日起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 |
5月6日至5月31日 |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受理回户籍所在区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 |
6月6日至6月9日 | 民办小学报名 | |
6月12日前 | 民办学校派位 | |
6月15日至6月16日前 |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
7月3日 | 小升初派位 | |
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1.实际居住在经开区范围且具有经开区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本市非经开区范围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在经开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3.长期在经开区范围工作、居住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具备连续在经开区范围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经开区范围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4.实际居住在经开区范围且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1)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认定的台胞子女;(2)经开区组织人事部认定的华侨子女;(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4)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通过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审核”的适龄儿童。
6.经开区范围内在建在售住宅小区,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实际入住后,符合经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协调入学。
7.超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入学,须持相关材料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审核合格确认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和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