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学生分布结构,合理规范招收入学新生,稳妥推进大班额和大校额化解,大力促进金溪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结合全县生源和学校网点布局情况,特制订《金溪县2024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统筹考虑居民和学校网点分布,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学校不得通过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禁招收择校生。
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创造条件安排特殊儿童少年通过合适的方式接受教育。
县教体局负责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二)“学校自主,部门监督”原则
学校必须妥善安排学区内学生就读,认真审查新生入学及转入学生就读资格,不得接受未达入学年龄的一年级新生,不得接受留(跳)级学生,不得随意招收学区范围外的学生,不得接受不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学生。
县教体局负责监督学校招生过程、审核复查学生入学资格,不接受单个学生登记。城区中小学校学区范围内就读的新生一律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二至六年级及八至九年级的转学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体局基教股办理转学登记。审核登记时,监护人应签订《进城就读入学资格承诺书》。资格复查如未通过的,必须无条件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原校)就读。
(三)“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原则
建立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新生:学区内符合进城就读资格条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七年级新生:城区各小学、秀谷镇及原撤并乡镇所属行政村户籍的县内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进城就读资格条件的县内外小学毕业生。
3.转入学生:符合进城就读资格条件的县内外二至六年级及八至九年级学生和城区学校之间符合条件流动的学生。
(二)招生条件及认定材料
报名登记时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预防接种卡和出生医学证明(仅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及素质报告册(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加盖转出学校公章的学籍信息表(转入学生需提供)等材料外,不同类型学生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学校需收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待教体局审核后将原件退回监护人,复印件留存学校):
1.城区户籍户。需提供下列资料之一:①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为学区范围户籍,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范围满壹周年以上(即2023年8月31日以前迁入,以下日期计算口径相同);③因撤乡并镇、征地拆迁等原因2024年秋季入学前已划入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的特定区域户籍所在地学生,可凭户口簿直接到学区学校登记报名。④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未在同一户籍或户籍关系不明确的人员,须出具监护人结婚证及入学儿童出生证等佐证材料(下同)。
适龄儿童少年单独成户或与户主非法定监护人关系的不予考虑。
2.城区购房户。需提供下列资料之一:①《不动产权证书》;②如不动产权用于抵押贷款或暂时未办理,则提供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付房款正式税务票据。
优先登记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入住购房户,重点核查无佐证材料的购房户。对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二维码进行扫描验证。
3.工作调动户。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同时提供:单位证明、人社部门工作介绍信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
4. 特殊情况户。①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其他特殊情况,凭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统筹就近安排入学。②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凭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它有效证件,依据有关政策,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由县教体局优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③高层次人才子女,凭县人才办出具的人才引进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根据其居住地和工作单位由县教体局优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④学生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卫健部门证明),可凭监护人父母房产证按学区就近安排其子女就读。
5.城区经商户。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商满壹周年以上,需同时提供:①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且具有能用手机扫描验证的二维码)。
城区经商户子女就读前,学校必须派人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并经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无经商店面的网店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此类人员根据监护人经商所在地所属学区就近入学。
6.园区务工户。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金溪县工业园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务工满壹周年以上,需同时提供:①正式《劳动合同》;②工资表;③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此类人员根据监护人务工所在地所属学区安排就近入学。
三、学区范围划分和招生方式
(一)小学学区:➤点击查看
(二)初中学区和招生方式:➤点击查看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设立双学区。为方便就近入学,针对相邻学区之间的过渡区域,2024年秋季将采取“双学区”制,“双学区”范围内学生可选择所属区域内任意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入学(但只能在一所学校报名登记),“双学区”范围如下:
1.小学“双学区”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和心湖小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建屏北路,西至疏山北路,南至高坊水库灌溉渠道,北至白马大道(含象山国际城、雅翔园、白马名郡等小区)。
仰山学校和锦绣小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府前东路,西至樟树埠,南至青云西路,北至秀谷西大道(含金汇豪庭、华商嘉园、五里华庭、书香花苑、新城商厦、彩虹花园等小区)。
仰山学校和城区第七学校(小学部)“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樟树埠、心香路,西至汽车城,南至聚福未来城,北至金溪壹号(含聚福未来城、金溪府、万香园、汽车城、金溪壹号、清华门等小区)。
2.初中“双学区”招生范围
金溪二中和锦绣中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仰山路,西至象山南路、南至延贤东路、北至秀谷东大道(含老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金山路小区、宝山路等小区)。
实验中学和城区第七学校(初中部)“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樟树埠、心香路,西至汽车城,南至聚福未来城,北至金溪壹号(含聚福未来城、金溪府、万香园、汽车城、金溪壹号、清华门等小区)。
锦绣中学和心湖中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沿原加工厂至头亭村道路交界处(危素路),西至象山北路,南至秀谷中大道,北至北门新村(含建材市场、开源花苑、金鼎佳苑等小区)。
金溪二中和实验中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崇岭路,西至永和一路,北至秀谷中大道、南至疏山南路(含清雅小区、玉虹国际、祥瑞府邸等小区)。
(二)鼓励大校额自主分流。因四小、五小学区范围过大,鼓励四小、五小学区学生自愿单向分流至秀谷一小、秀谷二小、实验小学、心湖小学、城西新区学校就读。因仰山学校学位相对更紧张,允许仰山学区的新生可以小跟大到其他城区任意一所小学就读。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统一由园区企业报园区管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名单由园区管委会汇总交教体局核定,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学校报名登记时应重新核实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员工社保等信息。
(四)秀谷、琅琚、合市等地被征地村小组子女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报送教体局核查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为化解仰山学校和实验中学大校额、大班额,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1)2024年秋季,符合仰山学校、实验中学入学资格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自愿分流到金溪县城西新区学校(以后一直在该校就读,且在2034年前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录取金溪县普通高中时,执行城郊学校学生中招均衡分数线(即在城区学校学生均衡分数线的基础上减15分);(2)目前已在仰山学校就读的一至五年级学生(即2024年秋季就读二至六年级)和已在实验中学就读或符合实验中学入学资格,但2023年9月摇号到其他初中就读的七年级学生(即2024年秋季就读八年级),自愿转学至城西新区学校就读的,也享受该优惠政策。该类转学人员控制总人数,其中一至五年级每年级控制总人数为50人,七年级控制总人数为200人。先到先登记,招满为止(直接到第七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1日);(3)2024年6月之前已在城西新区学校就读的一至八年级学生同等享受该政策。
鼓励城区就读的农村籍学生回乡镇学校就读,初一至初三均在乡镇就读且户籍在乡镇的直升应届生,中考录取普通高中时执行金溪县农村学校学生均衡分数线(即,在城区学校学生均衡分数线的基础上减30分)
五、因学生变化是动态的,本学年的招生政策只在当年有效(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下一学年的招生方案将根据学生变化情况及优质均衡要求适时调整。针对城西新区学校中考录取享受均衡分数政策,如未来上级有重大政策出台,将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六、城区中小学招生及转学操作流程
(一)一年级新生
1.网上预报名。城区小学就读一年级新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生条件登录“赣服通”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选择入学类型、学校、学区范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届时会在金溪发布推送一个报名登记二维码,用“赣服通”中的“扫一扫”功能识别预报名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时间:6月15日—6月25日)
2.学校审查。城区小学进行线上初审,经学校班子成员调查核实后,将通过线上初审的学生信息提交至县教体局,以便县局参考安排下步工作。对线上审核材料有疑问的,由学生及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最终形成审核通过名单后上报给教体局;(完成时间:6月17日—6月25日)
3.县局终审。县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在线上审核经学校初审后的学生信息,对审核有异议的学生,届时对学生原始材料进行复查,审核无异议后,并将名单汇总提交至县教体局班子会通过,最后将公布一年级入学新生名单。(完成时间:6月26日—6月30日)
4.新生建档。报到注册后10天内,学校完成新生电子学籍建档或接续,招生过程中发现未满6周岁或留级人员一律取消其城区入学资格。(完成时间:9月1日—9月15日)
(二)七年级新生
1.城区小学毕业班班主任于规定时间内,收集毕业班学生学籍信息,根据对口直升原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放弃对口直需到其他初中就读的学生,家长须填写申请表签字确认,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最终汇总审核通过名单交由学校班子成员调查核实确认。(完成时间:6月15—6月22日)
2.县教体局组织专班成员,分时段,集中对各学校学生原始材料及学籍信息进行审核,最终生成名单交由县教体局汇总。(完成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3.县教体局对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交由局班子成员研究通过,最后县教体局公布七年级入学新生名单。(完成时间:6月27日—6月30日)
4.县教体局调剂符合进城就读条件而学校学位紧张无法安排的其他学生。(完成时间:8月1日—8月31日)
5.报到注册后10天内,学校完成新生电子学籍建档或接续。(完成时间:9月1日—9月15日)
(三)二至九年级转学生
1.符合进城就读转学生与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金溪县教体局基教股提出申请,由基教股依据就读政策对监护人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工商执照、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籍信息表等入学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根据资格条件和就近原则安排至学区内学校登记就读。基教股统一提供名单至学校,再电话通知学生及监护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签订《进城就读入学资格承诺书》。(完成时间:7月3日—7月25日)
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上传学校和县教体局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再按照转入地县级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地县级学籍主管部门的顺序依次进行核办,直至完成电子学籍调档。(完成时间:9月1—9月15日)
七、措施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审查入学学生就读条件,稳步开展秋季开学工作。申请、登记日期截止后,学校必须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分类整理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由县教体局组织力量集中审核、复查,县教体局将在开学报到注册前对外公布核实通过的入学人员名单。
2.发现学校、年级、班级和教师个人未按规定受理新生登记和转学生申请,私自接受学生进校入班借读,或借新生登记和转学之机为学生留(跳)级提供便利者,一经查实,县教体局将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3.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伪造证件骗取城区入学资格行为。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厉打击为城区入学提供虚假证件、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行为。虚假、伪造证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生城区入学资格,无条件劝返原学籍所在地学校(或原校)就读。发现企业、单位、托教机构及个人从中非法牟利的,县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今后企业出具的员工子女就读证明等材料不予认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发现单位工作人员从中非法牟利的,县教体局将会同县监委予以查处。
4.其他未尽事宜或突发情况,由学校报县教体局研究执行。
5.《通告》内容及学区分布示意图可到“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
6.监督、咨询电话:0794—5269713、0794—526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