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现将2024年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告知如下:
1、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
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按照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具体批次如下: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并按上表要求提供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七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并按上表要求提供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户籍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重要提醒:由于我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较高,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以上学校可能仅可录取第一批次学生,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2、公办学校招收区外户籍新生
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区内户籍生(即本指引第一条第一批至第三批)入学后,如有剩余学位,采用积分入学的方式招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具体说明如下:
提醒:报名时提供的居住证及其他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社保须处于参保状态。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并按上表要求提供计分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需准备学生户口簿,并按上表要求提供计分相关的证明材料。
积分入学是否录取,视学校剩余学位而定。如积分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积分排名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生不作录取。我局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调剂,被调剂的学生须服从安排。学校没有剩余学位,或者不服从调剂的,可申请就读我区民办学校,或者到学生户籍地就读。
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仲恺好人”、我区引进人才、港澳台及境外人员等)子女按户籍生待遇报读,按本指引第一条执行,不参加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积分入学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重要提醒:根据目前摸排的入学需求,预计我区部分学校学位相对紧张,其招收户籍生后可能没有剩余学位,不参加积分入学,例如位于陈江街道的仲恺高新区第七学校、廖承志红军小学、第九学校、第十小学,位于惠环街道的惠州一中仲恺校区、第六中学、第二小学、平南小学,位于潼侨镇的侨冠小学等,请学生家长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合理做好孩子入学的计划和准备。
3、公办学校招收插班生
公办学校能否招收插班生,视该学校非起始年级学位情况而定。在学校对应年级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区内户籍生优先录取,如申请人均为区内户籍生,则按办理户口的先后顺序排队。录取完区内户籍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则可继续录取满足积分条件的非区内户籍生,非区内户籍生按监护人居住证和社保办理情况(参照积分入学)排队。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6月发布。
重要提醒:近年来,随着仲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购房入户的家庭越来越多,陈江街道、惠环街道部分公办学校的生源稳定,转出就读的孩子较少,学位相对紧张,部分学校因非起始年级无剩余学位,不招收插班生(招收插班生的公办学校名单详见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
4、民办学校招收新生
区内户籍生或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学生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入读区内民办学校。区内户籍生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学生出生证(一年级);非区内户籍生监护人(其中一方)还要提供在仲恺高新区办理的居住证和惠州市社保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5月发布。
5、民办学校招收插班生
区内户籍生或符合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生监护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入读区内民办学校。户籍生家长需准备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表(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非区内户籍生家长(其中一方)还要提供在仲恺高新区办理的居住证和惠州市社保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规定和报名时间以2024年仲恺高新区插班生招生通告的规定为准,该通告计划于2024年6月发布。
6、其他提醒
(一)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问题。即将在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申请就读七年级时不能无条件直升,需根据我区七年级招生政策重新申请。即在某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不一定继续在该学校就读初中,区内户籍生能否录取视该生是否符合该学校七年级招生条件及该生所属批次而定,非区内户籍生能否录取视该学校是否招收积分生及该生积分排名而定。
(二)陈江、惠环街道中心区学校学位相对紧张。每年有较多学生落户到我区,并申请新生入学或转学插班到陈江、惠环街道中心区的学校。因中心城区学位相对紧张,落户当地不一定都能安排所属学区学校入学,请广大家长朋友慎重考虑小孩落户事宜。
(三)从官方渠道获取招生信息。临近招生时间,网络上有自媒体发布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其信息不一定准确,请广大家长朋友以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和“仲恺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警惕卖房广告的学位宣传。部分房地产公司以“现在买九月读”“买房有学位”“学位房”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承诺买房后可报读某学校,这种忽略学生户籍情况和就读年级就直接下结论的宣传与招生政策不完全相符,具有误导性;部分房地产公司以“最好学校”“顶级公立名校”“第一”等字眼进行卖楼宣传,此宣传行为带有欺骗性且违反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请广大家长朋友以我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在购房前核实信息真伪。
(五)保护个人信息。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组织学生报名,请广大家长朋友按流程办理,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填写报名资料,不要向学校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孩子的证件材料,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六)共同抵制违规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按通告规定报名入学,切勿通过违反规定的各种途径报名。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验、面试、竞赛活动、引荐等方式进行招生,不得招收借读生(包括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不得违规签订入学协议,不得与任何机构或个人联合违规宣传招生。
(七)警惕招生骗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仲恺高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与各类机构和个人违规合作,或委托其开展招生培训、测试、面试等进行招生。请广大家长朋友警惕自称“有熟人”、“有关系”帮忙获取学位、签订协议保证学位、缴纳学费锁定学位、花钱获取降分录取资格等各类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如您发现此类现象,请尽量掌握和保留确切证据,并向我局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我局将不断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各类参与违规招生或者虚假宣传行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秩序。
7、本指引提及的各类通告查看地址
(一)仲恺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仲恺发布”(微服务→网站首页→通知通告)。
(二)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zk.gov.cn。
(三)我区各学校和幼儿园(联系电话将在后续通告公布)。
本指引仅供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我区2024年招生政策和准备相应材料,具体事项以后续发布的招生通告为准。
信息来源 | 时间 |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 2024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