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惠东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做好孩子入学申请准备,现将申请入读惠东县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申请一年级对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申请七年级对象: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适用对象申请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学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惠东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非惠东县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须办理在惠东县的居住证,且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
(三)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三、申请及录取办法
(一)公办学校
1.申请批次
第一批:在户籍所在镇(含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下同)居住,申请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户籍生);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批:申请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学位,非申请学校所在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即积分生)。
2.申请方式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申请1所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到相关学校。
3.录取办法
学校安排第一批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剩余学位,对第二批申请积分入学随迁子女按照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录满则止。对积分不够未能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到惠东县内民办学校或其他地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二)民办学校
1.申请方式
全县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统一申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进入系统页面,选择1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2.录取办法
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在招生计划数以内的民办学校,由学校直接录取在申请系统中报读该校的学生;对于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本通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及我局下来印发的招生入学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和我局印发的招生入学文件规定为准。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8833265。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惠州市惠东县教育局 |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