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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

2024-03-15 22:53:53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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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户籍生

  石湾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禅城区内非石湾镇街道的户籍适龄儿童,以父(母)房产地址(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为依据按照“人户不一致第二类”安排学位。

  (一)人户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二)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政府改造项目拆迁户。根据《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回迁证明》等材料,拆迁户子女在征收项目临迁期间3可按征收房屋地址安排学位、在征收项目回迁期间4可按回迁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二孩(三孩)户籍适龄儿童入读。

  2024年3月23日(含)之前入户的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户籍生由石湾镇街道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报名条件,并选择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自主选校(摇号)的石湾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按照《2024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方案》安排学位。

  二、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按照我市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招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三、政策生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生学位。

  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生第15条(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本区内连续缴纳社保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居住证现居住地址或本街道自有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3.政策生第19条(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父(母)在本街道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政策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生条件的二孩(三孩)适龄儿童入读。

  政策生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政策生申请入读石湾镇街道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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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生学位,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根据家长报名时居住证所登记的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适龄儿童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4年3月23日(含)起向前计算。

  几类证明材料时间计算方式说明:

  *“连续5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纳税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营业执照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连续1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有连续缴纳12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至5月24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4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积分生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分生

  积分生是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2024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需要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小学资格的积分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积分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积分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积分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石湾镇街道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优先按照本街道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积分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4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临迁期间指住户搬出房屋发放临迁费至通知安置房交付前。
回迁期间指征收部门通知安置房交付至办房产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