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区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面向市内区外补录,不得跨市招生。
港澳子弟学校:严格按批准的招生范围和对象进行招生。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0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因历史遗留或政策延续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学校可暂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过渡,鼓励逐步实行按地段划片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随机摇号招生工作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严禁各类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人机对话、收取简历材料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通过收集学生就读意愿、获奖证明、荣誉称号、质量监测成绩或等级等各类信息,提前锁定或筛选生源。
03、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并按要求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注册。
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日程,安排好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录取、注册等时间。全面落实平台监管,严禁脱离平台监管的招生行为,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各区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招生平台统一管理。
0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分类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占比不低于85%。
保障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继续分类有序实施“长幼随学”服务机制,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
《通知》还就加强招生计划和新生入学管理提出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大班额零增量。
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不得核准特长生招生计划。
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严格执行新生均衡编班要求,不得按照学生成绩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
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擅自删除电子学籍信息。
此外,各区要加强违规招生“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提前承诺录取、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以各种手段干预学生家长报名及注册等各类违规行为,会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媒体错误解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等行为。市教育局将招生入学有关情况纳入对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重点跟进。
时间 | 招生流程 |
4月中旬前 | 公布公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等。组织公办学校报名。 |
4月下旬前 | 公布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等。组织民办学校报名。 |
5月至6月 | 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政策生及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并完成注册。 |
7月中旬前 | 公布招收积分生学位数,确定积分入学分数线,完成公办学校积分生录取、注册。 |
8月下旬前 | 完成民办学校补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