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政策生申请条件之一(详见第13页《政策生申请入读南庄镇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且在本镇居住的新市民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生”)。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如需入读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可自行联系。启智学校福宁校区(小学部)地址:禅城区福宁路98号,电话:0757-82300866。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家长报名3日后可查阅网上信息比对结果。
2.报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1)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4年禅城区小学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禅城南庄”微信公众号或“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政策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择具体符合的政策生第1-19条。
●父亲和母亲信息栏应当完整填写,特殊情况至少填写父(母)一方的信息。
●“家庭现住址”为申请学位地址,请按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效期内居住证等材料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填写。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3日
2.报名确认流程
(1)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11日10:00—4月12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无需办理现场报名确认。
(2)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但达到政策生申请条件的,家长须于4月11日10:00—4月12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选择现场报名确认点,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13日到报名确认点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点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并确认报名。请家长按照学校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三)报名说明
1.报名结束前(3月23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2.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南庄镇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未达到政策生申请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可通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专栏”(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15ccxsm/)、“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fsjf.fslgb.gov.cn/index.jsp)或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三、查询审核结果:5月中上旬。
四、公布录取学校:6月中旬。
五、注册:6月中旬(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六、政策生入学条件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生学位。政策生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政策生申请入读南庄镇公办小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生学位,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南庄镇有效期内居住证,根据家长报名时居住证所登记的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适龄儿童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4年3月23日(含)起向前计算。
几类证明材料时间计算方式说明:
*“连续5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纳税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营业执照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9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连续1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有连续缴纳12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至5月24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4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积分生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策生学位安排办法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生。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生第15条(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本区内连续缴纳社保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居住证现居住地址或本镇自有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3.政策生第19条(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父(母)在本镇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政策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生条件的二孩(三孩)适龄儿童入读。具体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