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雅瑶镇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实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0】7号)、《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1】1号)、《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教基〔2022〕1号)、《鹤山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2024年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信【2023】11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订《雅瑶镇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细则》,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雅瑶镇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瑞玉(鹤山市雅瑶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王权芳(公共服务办主任)
李永开(雅瑶镇中心小学校长)
李俊超(雅瑶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温飞龙(雅瑶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梁文超(雅瑶镇派出所)
成员:陆彩玲(雅瑶镇中心小学主任)
徐秀峰(雅瑶镇宝瑶小学常务副校长)
温子强(雅瑶镇石湖小学校长)
黎平枝(雅瑶镇大岗小学校长)
冯建卿(雅瑶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罗景(雅瑶镇振华学校校长)
阙乔平(鹤山市新蕾学校校长)
徐胜(鹤山市翰林学校校长)
曾文锦(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镇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联系电话:8288566
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本校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各校校长为本校招生第一责任人,各校长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镇招生的组织领导工作,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本年度新生入学工作,确保学校和谐发展。
二、招生对象
达到义务教育学龄(小学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雅瑶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雅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包括政策性照顾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以及雅瑶镇镇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能留级复读,因此,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入读一年级。)
注意:雅瑶镇外鹤山市内的其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三、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1.雅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严格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就近入学的原则,雅瑶镇行政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到雅瑶镇户籍所在地对应学区学校就读。(雅瑶镇以4月30日前适龄儿童的
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统筹安排,位满截止。)
雅瑶镇行政辖区学区划分说明
学校 | 宝瑶小学 | 石湖小学 | 沙坪街道第二小学大岗校区 |
新生入学学区 | 雅瑶、昆东、黄洞、隔朗、陈山、南靖村(居)委会、新雅社区、龙翔花园、锦绣悦府 | 石湖、古桥、古蚕村(居)委会、清华苑、财富广场 | 大岗、建良、上南村(居)委会、越秀星汇名庭 |
2.政策性照顾生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见附件1《非雅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政策性照顾生的序号1-8),在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生)入学的基础上,中心小学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政策性照顾生根据居住地情况实行就近入读公办小学。不服从中心学校学位调配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父(母)在雅瑶镇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见附件1中序号9),在满足户籍生、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学位和积分(由高到低)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小学,额满截止。未获入学告知书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不服从中心学校学位调配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4.残疾适龄儿童
依法保障身体条件适合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建议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四、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表格获取途径:
1.凡在雅瑶镇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根据家长的需要负责把附件3、附件4、附件5发放给家长。
2.凡是不在雅瑶镇内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和在雅瑶镇务工且符合条件申请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报名表格的领取办法:
(1)家长可到有意向就读的小学(门卫室)领取。
(2)家长可以关注鹤山市雅瑶镇宝瑶小学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中找《雅瑶镇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细则》,在细则中下载适用的表格。
(二)雅瑶镇户籍适龄儿童报名
1.凡雅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实行“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与户籍地址相一致,否则视为“人户分离”。“统筹安排”是指各学校在按“人户一致”安排招生地段(学区生)后还有剩余的学位,由中心小学按照“先购房入户生,后租住入户生”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2.办理报名时间为1天(逾期不再受理):
5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3.报名地点:户籍对应学区的小学
4.办理指引:由雅瑶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带齐以下3项资料到辖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①附件3《雅瑶镇2024年辖区户籍生入学登记表》
②户籍证明材料
③幼儿园就读证明
如需要跨学区申请入读的,要到原学区学校提交资料,由所属辖区学校对资料进行初审,除了需要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家长提交跨学区的入读申请书,由中心校审核,经镇招生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跨学区入读。
(三)政策性照顾生报名
1.办理报名时间(办理时间为1天,逾期不再受理):
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雅瑶镇中心小学办公楼三楼7号室
要求:由宝瑶小学门卫对报名人员做好登记措施后方可进入校园。
3.办理指引: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之一的非雅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见附件1类别1-8),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镇中心小学报送以下6项证明材料:
①附件4《雅瑶镇2024年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登记表》
②户籍证明材料
③居住证明
④工作证明
⑤幼儿园就读证明
⑥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附件1类别1-8的其中之一项材料)。
中心校核准无误后,符合政策性照顾生的,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统筹安排报读公办学校。
4.逾期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视为放弃优先安排入学资格。
(四)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1.按雅瑶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入读公办小学,额满截止。
2.办理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3.报名地点: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对应学校
5.办理指引:符合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见附件1类别9),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区域对应小学报送以下6项证明材料:
①附件5《雅瑶镇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②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
③居住证明(必须是公安部门盖公章核准的合法的证明)
④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在规定时间前缴交社保至少满1个月)
⑤幼儿园就读证明(盖幼儿园公章)
⑥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类别9)和附件2的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以上三个类别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料的复印件需经学校审核后由家长加注“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签名确认。
学校初审后把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资料送中心校复核。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及时通知申请人,退回资料并对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心校将根据积分由高至低拟定入读名册(额满即止)。所有报名的适龄儿童,必须服从统筹安排,否则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做好公示、学籍核查和注册工作
1.确定录取对象后,各校录取名单将在学校门口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向雅瑶镇中心小学反映,由招生领导组进行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向录取学生(家长)发出《入学告知书》和注册通知书。
2.各校根据中心校核准的新生入学对象,在6月1日前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核查新生资料(户口簿中资料)是否可以建立学籍,对不能建立学籍的不予接收。
五、民校的招生办法
雅瑶镇四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全部纳入江门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
1.民办学校要根据市镇的招生要求,做好具体的招生方案,报中心校备案。
2.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条件及范围
3.民办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志愿填报、录取、确认入读和注册、补录等工作,按照江门市教育局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另行印发)执行。
六、雅瑶镇公办小学以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秋季鹤山市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鹤教字〔2024〕1号)》的文件要求,雅瑶镇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计划如下:宝瑶小学6个班共270人;石湖小学2个班共90人;沙坪街道第二小学大岗校区6个班共270人;新蕾学校招3个班共135人;振华学校小学招4个班共180人,中学招2个班共100人;翰林学校小学招4个班共154人,中学招2个班共100人;广旭实验学校小学招3个班共135人,中学招6个班共300人。
七、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
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②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④擅自选择学校跨地段申请或在几间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的。
八、严肃纪律
2024年雅瑶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进一步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雅瑶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学区招生,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
2.公办学校不准拒绝雅瑶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计划招生(小学的标准班额45人)。
4.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等的变更手续。
5.民校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6.民校报读学生需要提交的资料原则上要与本细则一致。
九、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雅瑶镇中心小学。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附件:
2.非雅瑶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适用)
学校联系电话:
雅瑶镇宝瑶小学:8288297
雅瑶镇石湖小学:8999745
沙坪街道第二小学大岗校区:8875424
雅瑶镇振华学校:8999903
鹤山市新蕾学校:8270388
鹤山市翰林学校:8285678、8289666
鹤山市雅瑶镇广旭实验学校:8400022、8405588
雅瑶镇中心校及投诉电话:828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