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市外户籍来成都就业人员、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人员,为确保您的孩子2024年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请提前做好积分申请或者材料申请准备。
申请人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的就业人员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积分申请(供市外户籍且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区域者选择)
小贴士: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申报要求
申请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
如何申请积分?
申报地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积分申请办结时间:2024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
具体办理方式参考: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链接:点击进入
材料申请(供市外户籍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选择)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重要提示:如果您还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请于10月1日前及时办理。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重要提示:如果您还没有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请于10月1日前及时办理。
3、注意事项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