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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问答

2023-07-28 10:36:5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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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片区划分问题

  1.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房产所属片区的学校,并不一定是距离自己房产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

  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由于人口分布不均衡、学校布局设点无法完全规整,就近入学不可能以学校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也难以绝对保证所有孩子都能到最近的学校入学。目前东港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全部是区直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招生计划,主要以道路为主、参考河道、铁路等界限划分,与小区、社区、村居和所属街道无关。

  2.什么是“多校划片”,划在“多校片区”的孩子,怎么报名?

  答:多校划片,是指在生源与学位不完全匹配的招生区域,在保留原学校片区学位资格的基础上,为该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提供邻近的另一所或几所学校学位,由家长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房产地址位于多校划片区域的,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划片指定的多校中自主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申请学位,和该学校所有申请入学儿童享有均等入学机会,不存在因来自多校划片区域而被优先调剂或优先统筹安置的可能。

  3.学校的招生片区每年都会调整吗?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总体保持稳定。但受生育政策优化、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等因素叠加影响,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生总量不断增加,学位总量不足和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日渐突出,定期科学合理调整部分学校招生区域势在必行。同时为解决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东港区在城区规划改建、新建了一批学校,随着这些学校的建成启用,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变化和城市建设情况,对学校招生片区进行适当调整,化解现有大校额问题学校的招生压力,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招生片区的划分调整,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权威发布,不要轻易相信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宣传、承诺。

  4.按照房产划片,我的孩子应该在A学校申请学位入学,但是我想选择到B学校,可以吗?

  答:不可以。招生意见明确:适龄儿童按照实际入住房产划片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因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导致学位申请无效,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5.我的房子所在的小区距离学校最近,是不是能比其他小区能优先安置入学?

  答:不能。设置在某区域的教育设施,是规划部门根据整个片区总体规划设置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该区域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规模划定招生片区,服务范围是整个片区,此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均有申请该校学位的资格且机会均等,通过审核,将统一按照招生意见安置入学。

  二、关于入学年龄、户籍和身份证明问题

  1.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3〕16号)明确要求,一年级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报名系统限制采集信息,学籍管理平台也不能注册建籍。

  2.孩子已经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今年不想上学,可以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此,东港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必须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东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该表格由学校提供),学校核实确认后报区教体局备案,并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3.户籍在莒县,但在城区有房产,孩子入学需要转入户籍吗?

  答:按照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2023年,东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仍按照“户房一体”优先的原则,分“户房一体、城区户籍+片区房产、单房产”三个批次接收入学。如果在招生区域有房产,就可以申请该片区学校学位,如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容纳能力无法全部安置时,按照批次顺序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孩子的户籍与其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怎么办?

  答: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方可使用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5.只要在片区内有户口就能在对应的学校上学,是真的吗?

  答: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目前东港区常住居民子女依据自有住宅类房产申请学位。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保证在城区学校入学,但不使用户籍划片,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其居住房产或租住房屋位置相对就近申请学校学位,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接收入学。

  6.已到入学年龄但未落户的孩子怎样申请入学?

  答: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及时为孩子办理户口。暂时不能办理落户手续的,除提供正常入学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或其他能够证明出生年月)的佐证材料。

  三、关于房产及相关证明问题

  1.网上报名时房产类信息需要上传哪些材料?

  答:(1)已经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直接通过报名平台调取大数据填报信息,不需上传材料。

  (2)购房入住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报名平台调取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信息,同时上传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不是全部,能证明实际入住的材料即可);

  (3)使用拆迁安置房产报名,需上传拆迁协议,相关票据,村居证明,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不是全部,能能证明房产所有人实际入住的材料即可)。

  2.我买了A学校片区的房子,孩子一定可以在这所学校上学吗?

  答:目前,根据学校学位数和片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城区绝大部分学校能满足“有片区房产即能就近入学”的要求。但在个别学校片区,随着旧城改造的推进,居住小区陆续交付,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迅速增长,因此,在这些学校,存在符合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但因学位紧张而被调剂到周边学校入学的可能。

  3.我买了某小区的房子,8月份交房,可以用购房合同报名吗?

  答:根据招生意见,实际入住的住宅性房产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条件,如果该房产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可以申请学位;如果未办证但实际入住的,则需要提供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根据自身已经具备的条件申请其他学校的学位。

  4.公寓、阁楼房产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如果公寓属于住宅性质的房产,有独立的产权证明,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属经营性的公寓、阁楼、储藏室、办公等商业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5.我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用租住的房屋申请片区学校学位吗?

  答: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无法固定划片,租住的房屋只是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依据,不是划片就近入学的依据。如果该房屋所在片区学校接收租房户子女入学,则可以直接申请该校学位;如果该房屋所在片区学校不接收租房户子女入学,可以申请该房屋所在区域周边接收租房户子女的学校的学位,当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安置能力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

  6.住在亲戚家,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根据招生意见,申请学位的房产所有人应是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7.我家原来所在学校片区的房子已拆迁,现在在另一所学校片区租房居住,该如何申请学位?

  答:根据招生意见,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拆迁后确未购房的,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如果租住房屋所在的片区学校接收租房户子女,也可以凭拆迁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该校学位,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接收。

  8.我用租住的房子申请学位,是否影响房东的孩子入学?

  答:不影响。根据招生意见,自2017年8月1日起,同一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因租住房屋不作为划片依据,承租人子女入学后不影响房屋产权所有人子女依据该房产申请片区学校学位。

  9.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明丢失或者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会不会影响入学报名?

  答:不影响。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在网上填报信息申请学位时,不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明需在孩子入学后上交学校,由学校查验登记。预防接种证明丢失的,请尽快补办;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需出具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学校存档备案。

  四、其他问题

  1.东港区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与去年基本相同,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及现场审核——录取安置——公示名单——阳光分班等环节。具体安排是:8月2日至8日网上报名,8月9日至15日网上初审,8月20日前现场审核,8月25日前公示新生名单,8月27日前阳光分班。各学校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发布的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怎么进行?

  答:报名全部采用“爱山东”或“爱山东·日照通”手机APP填报。招生报名前,我们将发布“东港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帮助家长完成报名工作。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3.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4.在某一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入住,能否就近转学?

  答: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入学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对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需要转学的,可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到学校申请,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研究是否接收。

  5.学生转学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1)关于转学条件。有两个:一是符合拟申请转入学校的招生条件,二是拟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若无空余学位,由学校登记后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

  (2)关于申请转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后一至两周,秋季学期转学的学生家长可以在8月20日后,携带户口本(外地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学校现场提报,申请转学。

  6.关于外籍子女入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不具有招收外籍子女入学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

  目前,东港区具备招收外籍子女的学校有12所:日照市实验中学、日照市新营中学、日照港中学、金海岸中学、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东港实验学校、日照市新营小学、日照市金海岸小学、日照市金海岸小学东校区(曲阜师范大学日照第一附属小学)、日照市第三实验小学、日照市济南路小学、东港区天宁小学。区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和外籍子女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安置入学。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国际学生来华留学,需先办理留学签证,申请学位后,招收学校需向区教体局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国际学生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学习能力证明、监护人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办理JW202表审核手续。

信息来源↓发布日期↓
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