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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里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7-26 23:14:1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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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教,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均衡、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如下。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
龙里县教育局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秩序,依法实施招生工作,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成立由中共龙里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党委班子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各小学的新生入学、划片招生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按户籍“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户籍迁入截止2023年8月2日前。

  2.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四、招生对象

  1.龙里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龙里县居住的随迁子女。

  3.居住在我县且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驻军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服务绿卡”持卡人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

  以上对象必须为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小学班额不突破45人的规定,2023年城区公(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4个班。其中:第一小学8个班,第三小学8个班,第四小学9个班,第五小学8个班,第六小学(实验小学)9个班,九八五实验学校(小学部)同步面向全县自主招生2个班。

  2.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老火车站沿铁路往东→南门涵洞→南门街老林业局路口→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东门红绿灯处→天佳花园→金龙路→兴龙路→老火车站之间区域的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范围:冠山社区不含金龙路以北的佰利酒店、外滩片区;含城南社区的下南门片区;含龙坪社区天佳花园靠一小片区。(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第三小学:北环路大冲社区与龙坪社区交界处→天佳桥→金龙路→兴龙路→中山路→大磨石→第二幼儿园→行政安置小区→龙山大道→龙瑞山隧道→沿西门社区与西城社区分界→沿西城社区与大冲社区分界→贵广高铁线→大土片区贵新高速路北侧除播箕桥片区以外的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第四小学:老火车站沿铁路往东→南门涵洞→南门街→老林业局路口→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东门红绿灯处→天佳花园→北环路→大冲社区与龙坪社区交界往南的片区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具体范围:城南社区不含下南门片区;龙坪社区天佳花园靠羊角井片区,九条龙社区。(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第五小学:龙里林场场部前巴江路延长线往水桥方向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包含森林溪畔小区、原大竹村。(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第六小学:火车站→兴龙路→中山路→大磨石→第二幼儿园→行政安置小区→龙山大道→龙瑞山隧道→沿西门社区与西城社区分界→沿西城社区与大冲社区分界→贵广高铁线和龙里林场巴江路延长线往六小方向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含草原路、大水塘片区。(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九八五实验学校(小学部)同步面向全县自主招生2个班。

  (二)报名程序

  1.城区户籍适龄学生登记报名:家长(监护人)携带城区户籍新生报名信息审核表及户口簿到原就读幼儿园初审(8月3日、4日、5日进行初审)。根据审核结果,家长(监护人)登录阳光报名平台(网址:https://lhjhsignup.qsban.cn/signup_newapi/api/s/longli),选择学校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将相关报名登记信息录入及上传佐证材料。

  2.非城区户籍统筹生登记报名:家长(监护人)携带非城区户籍新生报名信息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父母的居住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县城房产证明、近半年在龙里务工的工资流水或务工证明并加盖公章、在龙里城区经商的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四项证明材料至少提供其中一项,到原就读幼儿园办理报名审核表,办理时间为8月3日、4日、5日三天。在龙里县城区以外幼儿园就读或未就读过幼儿园的幼儿,在冠山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办理报名审核表。办理时间为8月3日、4日、5日三天。

  家长(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将相关报名登记信息录入及上传佐证材料。

  3.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于2023年8月3日、4日、5日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有关证明材料到冠山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审核登记信息,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家长(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将相关报名登记信息录入及上传冠山街道学区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4.信息核实:各学校应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各学校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应对学生信息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材料提供不完整或错误的,将驳回。家长收到驳回信息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网络信息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8月6日上午9时至8月16日24时。

  (三)录取程序

  第一顺序录取:划片户籍内适龄儿童,居住在我县且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驻军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服务绿卡”持卡人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

  第二顺序录取:录取外来经商、随迁子女、进城务工、外户籍有房居住子女。根据报名就读申请,结合申请就读学校学位空额情况进行相应安排:如申请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申请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在申请的学校就读;当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系统随机摇号录取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未被系统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则随机派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接受随机派位方式及结果的,视为放弃就读申请。

  (四)乡镇小学招生

  乡镇小学原则上招收本镇、本村适龄儿童。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乡镇小学的,参照非片区户籍统筹生登记报名办法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片区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平均班额须控制在45人以内。

  (二)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保障特殊群体就学。各学校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视力、听力和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安排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其入学,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7%。要特别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各易地搬迁服务学校要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学需求。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学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完成招生任务。

  (二)加强招生管理

  各学校在招生中凡违反招生政策和突破招生计划的,一律视为无效录取,教育局不予注册;有违规行为的,给予学校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加强学籍管理

  各小学于9月15日前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县教育局将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学生学籍的规范管理。

  (四)加强专项督查

  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参与、调控和督查,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规范、有序、高效的环境中进行。招生期间,县各兼职督学应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对所负责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023年龙里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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