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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渭滨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7-18 09:02:57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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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渭滨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宝鸡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免费”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初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
渭滨区教育体育局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一、招生对象

  1.渭滨区小学毕业生;

  2.户籍属渭滨区需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渭滨辖区新增的随迁子女需在渭滨区入学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渭滨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点击查看

  三、招生办法

  1.报名

  各小学按照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本校对口毕业学生花名册送到直升初中,并采取恰当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对口直升初中学校。

  小学毕业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应于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8:00,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选择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渭滨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只能选择区内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2.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初中于2023年8月6日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进行网上预审核后,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家长报名后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微信方式通知小学毕业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间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全区初中现场审核时间统一为2022年8月7日至8月9日。全区小学毕业生持《陕西省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小学毕业生学籍卡》,按学校微信通知时间到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注册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说明

  1.区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与区内学生同等对待,初中入学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原则,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于2023年8月10日至8月11日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根据学校容量和“统筹安排,确保入学”原则安排入学,8月25日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领取《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辖区新增的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原籍户口本”原件(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和原籍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外县区(外地市)小学毕业回区就读的,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同时提交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在区内小学毕业,因其他原因错过了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的,携带《陕西省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917-3959300 3959301 3212319

      2023年渭滨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范围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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