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免费”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初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1.渭滨区小学毕业生;
2.户籍属渭滨区需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渭滨辖区新增的随迁子女需在渭滨区入学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二、渭滨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
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原则,渭滨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如下:
新建路中学接收经二路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汉中路以西的新民路小学毕业生。
金陵中学接收金陵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汉中路以东的新民路小学毕业生。
相家庄中学接收石鼓镇所辖小学、航天小学毕业生。
滨河中学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峪泉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桥南周边地区的清姜小学毕业生。
宝电子校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和居住在钢管研究院以东的孔家庄小学毕业生。
钢管厂子校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和居住在钢管研究院以西的孔家庄小学毕业生。
秦机子校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
宝氮子校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
高家村中学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
晁峪中学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
烽火中学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凌云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清姜地区的清姜小学毕业生。
清姜路中学接收东四路小学、宝成小学、宝桥小学、益门中心小学毕业生。
文理附属学校接收其小学部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1.报名
各小学于2022年8月8日前将本校毕业学生花名册送到对口直升初中,小学毕业生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8:00,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渭滨区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选择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唯一检索信息,家长根据“渭滨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划分”,只能选择1所区内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2.审核录取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初中于2022年8月13日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进行网上预审核后,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家长报名后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微信方式通知小学毕业生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全区初中现场审核时间统一为2022年8月14日至8月15日。全区小学毕业生持《陕西省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到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进行现场统一审核。
(3)注册录取: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说明
1.区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享受和区内学生同等待遇,初中入学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原则,直接升入对口初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与2022年8月13日至15日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根据学校容量和“统筹安排,确保入学”原则安排入学。8月26日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领取《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辖区新增的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原籍户口本”原件(同时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和原籍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外县区(外地市)小学毕业回区就读的,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同时提交户口本中户主页、子女户口页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学籍证明。
在区内小学毕业,因其他原因错过了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的,携带《陕西省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和《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渭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917-3959300 3959301 32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