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2023年秋季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惠来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惠城中学面向县城区招生,县城区范围为:东至雷岭河,西至盐岭河,南至华湖镇溪洋、华陇、东福村,北至惠城镇四香、白沙湖、盐岭、陇头坑、将军湖、小溪、新乡仔、西溪村的区域。
二、招生对象
(一)在县城区范围内学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具有县城区范围内户籍、在县城区范围外学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三)居住在县城区、但非县城区范围内户籍且没有在县城区范围内学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以上三类生源可报读惠来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惠城中学初一级。
三、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方法
第一、二类生源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本人页、学生本人页)、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卡(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第三类生源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本人页、学生本人页)、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卡(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学生出生证(或身份证),以及父母任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位于县城区范围内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须同时上传向开发商付款的付款凭证)或《居住证》等材料;属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中石油等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正式员工子女的,需上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在入学注册时需提供原件核验,对存在虚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招生录取办法
报读惠来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惠城中学初一级由县教育局在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名者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坚持志愿优先原则,按志愿依次派位录取。参加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县城区学校就读;县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的情况下,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或回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域公办初中就读。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子女和病故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优待对象,由其父母或其指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县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照顾安排入学。
四、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网上报名
登录“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hljy.sincci.net/),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4日8:30至7月28日17:30。
(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7月26日至8月1日,县实验小学、县赤山小学,惠城镇教育组、华湖镇教育组属下各学校按服务区域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初审。7月26日至8月1日惠来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惠城中学同步对报读学生信息进行网上复审。
(三)审核资格公示
8月2日至8月6日,在惠来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通过网上审核的学生名单。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四)电脑随机派位
8月8日统一组织惠来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惠城中学初一级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五)公布招生名单
8月8日,在惠来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惠来县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新生名单。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注册入学
被惠来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惠城中学录取的对象,应于8月9日至8月11日到录取学校完成新生注册工作。
五、其他要求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入学资格;对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一律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并通报。
问题反映电话:0663-6693817,0663-6692405,0663-6692406。(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
惠来县教育局 |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