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临桂区区属民办小学报名资格。
一、招生学校举办者(或股东)子女、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及配建小区居民子女(此类适龄儿童经审核公示和区教育局备案后,可直接录取)。
二、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临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具有临桂辖区幼儿园学籍的适龄儿童。
四、监护人有临桂辖区内自购房产权证或有临桂辖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的适龄儿童。
五、监护人持有临桂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
六、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国企员工子女及自治区、桂林市驻临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国企员工子女。
七、烈士子女、驻桂林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八、临桂区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需经市、区人才办认定)、规模企业员工子女(经市、区工信部门认定)。
说明: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直接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学校名称 | 学区划分范围 | 学校名称 | 学区划分范围 |
临桂区麓湖小学 | 点击查看 | 临桂区第二初级中学 | 点击查看 |
临桂区致远小学 | 点击查看 | 【XSC.CN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