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3年大余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7-04 22:10:20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2023年大余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3〕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大余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免试入学,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四)坚持班额容量控制原则。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小学六年级控制在55人以内。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大班额及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五)坚持均衡调节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努力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就学安置工作,结合区域生源数量和学校学位的余缺情况,统筹调剂,促进均衡。

  二、小学入学招生须知

  (一)学区划分

  1.小学入学按户籍所在地并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划片,即符合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家庭实际居住地小学就近入学。大余衡水实验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2.城区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具体学区划分如下(详见附件: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1)东门小学学区范围:章江河以北、323国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建材路以西、荡坪路以西(不含碧桂园)。

  (2)大余县第一小学学区范围:新民村(含原新建村);323国道以东、章江以北(含安府明珠、江临天下等)、人民路以北、建材路以东、荡坪路以东(含盛世嘉园、碧桂园、金莲山小区、尚水龙城、嘉福国际等)。

  (3)水城小学学区范围:章江以南、漂塘路以北、323国道以西的建桂街、东山街、新余村归善门小组。

  (4)大余县第二小学学区范围:323国道以东、章江以南、梅国大道以西、外环路以南(含陶园路、星河嘉园、盛世名城南区、五里山社区等);三鑫花园。

  (5)大余县第三小学学区范围:323国道以西、漂塘路以南、外环路以北(不含三鑫花园);新余村(不含归善门小组)、总隆口。

  中山北路以西、西华路以南(含君临天下宝珠山别墅山庄等)及三酉路以西、章江河以北、建设路以南区域范围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在水城小学或大余县第三小学就读。

  (二)招生条件和计划

  1.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是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即年满6周岁)。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全县小学一年级的学位供给情况、适龄儿童户籍分布等因素,东门小学、大余县第一小学、水城小学、新城中心小学、池江中心小学、青龙中心小学、黄龙中心小学和黄龙镇灵潭小学8所学校学区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将超过或接近45人/班,无法提供更多的学位,这8所学校的入学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其他学校在招生预报名工作结束后,如学区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数量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班额不超过45人),可在招生计划数内,按照适龄儿童出生的时间先后排序,依次招收201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2.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按照45人的标准班额安排招生。其中东门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14个班以内(630人内),大余县第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11个班以内(495人内),水城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4个班以内(180人内),大余县第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4个班以内(180人内),大余县第三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5个班以内(225人内),大余衡水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2个班以内(90人内)。一年级新生跨学区报名和其他年级转学需经转出学校校长签署意见,接收学校才能接收,原则上不得接收非本学区学生。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办字〔2023〕2号)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学期大余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将在线上进行,线上预报名平台有两个:一是支付宝赣服通,二是江西政务服务网(具体操作流程届时详见招生公告),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两证一致类: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发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自建房,提供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及住房实际入住证明(近6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预报名手续。

  2.户口类: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预报名手续。

  3.购房类:在学区范围内已购房、建房和在县城范围内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等居住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需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发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自建房,提供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及住房实际入住证明(近6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预报名手续。

  4.优待类:现役军人、高层次引进人才、外商人员子女按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1)及其父亲或母亲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高层次引进人才及外商人员子女需提供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及高层次引进人才或外商人员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人员名单需通过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才办、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核实审定通过,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5.随迁子女类: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居住证或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动就业部门盖章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职工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的发放工资流水证明)、在城区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提供一种即可),到大余县第二小学和大余县第三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6.长幼随学类:遵循省、市、县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因地、因校制宜,从2023年秋季新生开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长幼随学”政策仅面向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新生试行,其他年级的转学生暂不适用。民办学校是否实施“长幼随学”政策由民办学校自行决定。即同一户家庭多个孩子分处城区不同招生学校时,一年级新生参加入学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通过,将优先安排到其同胞兄(姐)就读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需家长在平台报名时提交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4)及佐证材料。

  (四)录取顺序

  1.第一批次顺位录取两证一致类。即适龄儿童户口与其家庭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地址均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2.第二批次顺位录取户口类。即适龄儿童户口在本学区,但其家庭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地址不在学区范围内的。

  3.第三批次顺位录取购房类。即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学区,但其家庭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地址在学区范围内的。

  4.第四批次顺位录取随迁人员类。即随迁人员(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三、初中入学招生须知

  (一)七年级新生入学应具备的条件和学区范围

1除新城镇外,在本乡镇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
2新城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在新城中学或新城镇中就读,不得相互改录或转学。
3城区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到南安中学报名就读,如有学位多,再招收随迁人员(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
4龙安新区(城市商业中心)新购买商品房人员的子女小学六年级毕业的,自主选择到南安中学或黄龙中学就读。
5大余衡水实验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二)招生规模

  2023年秋季学期各学校七年级新生按照50人的班额安排招生,其中大余衡水实验学校七年级新生招生控制在12个班以内(600人内)。各学校七年级新生跨学区报名和其他年级转学需经转出学校校长签署意见,接收学校才能接收,原则上不得接收非本学区学生。根据省市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初中阶段中途转学的学生不享受大余中学均衡生资格,转学学生及其监护人必须在《转学告知书》(一式两份)回执上签名,学校和县教育考试中心各存档一份。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在本学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提交县教科体局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印制的《大余县初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所在学区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2.不在本学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提交经录取学校、改录学校和教育股同意的《大余县小升初改录申请表》到改录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新生线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0-16日,一个学生限报一所学校,不得同时填报多所学校,8月17日前线上审核,8月18日公示预录取名单,8月20日现场审核,8月30-31日正式报名,其他中小学报名时间不得早于8月20日,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校的报名通告。大余衡水实验学校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严格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别是关心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保障其入学。

  (二)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

  (三)抓实控辍保学工作。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双线”联控联保,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辍学、不失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在招生前,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咨询接待地址等;招生期间,按照县教科体局划定的区域范围接收学生,并将新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公开招生结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

  2023年大余县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申请表

  2023年大余县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023年大余县招商引资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2023年大余县义务教育(城区)招生入学“长幼随学”申请表

  2023年大余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含示意图)

 1/6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