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龙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我区实际居住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4)。
二、为便于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龙湖区公办小学学位,全区中心城区片小学及东海岸新溪片区中阳学校共29所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差额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摇号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
三、其他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有空余学位的,将接受居住在其服务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非龙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入学申请。非中心城区片公办小学开始报名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凭常住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到其居住地所属学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学校将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学校按以下顺序接受申请:
(1)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下文同;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
(2)①外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有效居住证明及一年以上社保(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社保以参保或缴费证明为查验依据。有效居住证明查验依据分三种类型:a.提供一年以上居住证,以居住证时间及地址为查验依据;b.居住证不满一年的,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c.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在所在街道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上营业执照等资料)。
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在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龙湖区范围内),居住地址以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查验依据。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上营业执照等资料)。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非龙湖区户籍适龄儿童。
(3)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能够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明,但不符合第(2)项社保要求的适龄儿童。能提供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查验依据;没有居住证的,需提供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未经备案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居委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