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我县范围内招生。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在我县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申报同一所学校的双胞胎学生父母可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双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未提前提出申请的双胞胎,按实际摇号情况入学。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1,遵照《合肥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规定,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公示,按照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提前录取的学生数在学校招生总数内。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招生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招生系统录取信息是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一律由户籍所在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就读。
(四)2023年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
学校 | 2023 年招生计划 (人) |
合肥大地学校 | 570 |
肥西实验高中 | 350 |
合计 | 920 |
民办学校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备案并在招生前予以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班额必须控制在50人以下,凡超过50人的不予建立学籍。
四、有关要求
(一)确保信息公开。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须在6月21日前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在学生报名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宣传至每位学生家长,以便学生家长参考选报学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摇号录取、购买学位等政策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招生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附件1:肥西县2023年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