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和《林西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招生原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让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片区(或范围)招生,不通过笔试、面试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二)坚持“学位分类、逐类招生”原则
一是依据居住房屋产权和户籍情况分类,即按学生父母合法产权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产权住房、林西县户籍、非林西县户籍等标准分类;二是逐类招生,第一类招生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开始第二类招生,以此类推。超出招生计划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
(三)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原则
实施“阳光工程”即“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县教育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将招生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林西县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到林西县就读初一的适龄学生。
中小学招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 具有林西县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
2 | 驻林西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林西县在职消防官兵救援人员子女; |
3 | 非林西县户籍,因其父母在林西县拥有合法住所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4 | 非林西县户籍,因其父母在林西县经商或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 |
四、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位划分为七个类型。
学位类型一:林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林西户籍,在林西城区内有房产,不动产权权属人是父母双方或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二:林户祖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林西户籍,其父母在林西城区内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林西城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驻林西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林西县在职消防官兵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和立功军人子女;林西县残障儿童。
学位类型四:外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非林西户籍,在林西城区内有房,不动产权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五:外户祖房
适龄儿童少年非林西户籍,其父母在林西城区内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林西城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权属人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学位类型六:林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林西户籍,父母在林西务工,在林西城区内无合法房产或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七:外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非林西县户籍,父母在林西县务工,符合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在林西城区内无合法房产或租房居住。
五、报名要件
(一)农村小学
全家二代户口簿原件。
(二)城区小学、初中
学位类型一、二、四、五
1.二代户口簿(原件)。
说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用祖房的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三代在同一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说明: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商住(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与不动产权属人一致且100%产权,不包括与亲属、他人的按份占比,无论占比多少。
3.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①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又因户口无法合并的,可提供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②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发票;未交工但能够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认定为学区有房,不能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和发票的,不能认定为学区有房,需按照实际居住条件的学位类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报名要件。
③房产抵押的,监护人用手机端自行下载“蒙速办”,进入首页后,点击“不动产登记办理”——验证通过后进入不动产办理页面——点击“林西县”——点击“有房无房查询”——查询目的选择“学生入学”、查询地区选择“林西县”——下载为图片格式并上传到报名系统。若无法通过手机自行下载的,到林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证明。
备注:凡用房产报名的,学位类型四、五房产购置日期截至2023年3月1日前。
学位类型三
1.驻林西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官兵救援人员子女办理时需提交:部队公函、军官证、学生及家长的二代户口簿;烈士军人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需提供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需提供伤残军人证、立功军人子女需提供立功受奖喜报、证书、奖章。
2.林西县残障儿童,需提交学生本人残疾证。
学位类型六、七
全家二代户口簿原件。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上午9:00——6月30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家长只需登录网上报名端口,填写拟报学校、学生基本信息及户籍、房产及监护人等信息,即可完成线上报名。线下报名,家长到县政务服务局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进行办理。针对个别报名操作有困难的群众,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免费提供指导、帮办服务。
PC端报名网址:https://zhaosheng.cfedu.net/zsf
七、招生流程
1.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计划;
2.各幼儿园、学校招生报名负责人组织本校(园)各毕业班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清晰照片;
3.教育局通过系统后台导出报名数据及佐证材料,分类整理后送公安行政服务中心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审核;
4.对于涉及问题户口、问题房产及问题证件等报名要件的儿童少年,教育局及时反馈信息;
5.审核完成后,统计片区入学人数;
6.根据各学校招生人数、片区入学人数及学校分布情况进行学区划分。
7.公布招生结果。
8.阳光分班。县教育局通过“均衡编班软件”,统一组织中小学校在指定地点现场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现场,由中小学校起始年级班主任当众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确定其所任教班级。届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媒体、学校教师代表、新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分别留存阳光分班结果,保存现场阳光分班档案,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干预分班过程。阳光分班后严禁学校变更阳光分班班级。
八、工作要求
(一)控辍保学
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将“控辍保学”纳入学校年末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利的学校限期整改,并建立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法定监护人(父母)无正当理由且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等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二)学籍管理
1.规范学籍注册管理。依据“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进行学籍管理,禁止人籍分离,不得空挂学籍。县教育局每年九月份对起始年级新生注册并建立学籍。对休学、转学、复学学生要及时办理手续,严禁先复学或先转入后办理学籍等违规现象发生。
2.建立学籍核查机制。建立健全对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结果和“人籍一致”管理的核查机制。县教育局要以“三不一直一表”的方式即“不确定时间、不提前通知学校、不确定年级班级;直接入校、入班;以县教育局的学籍人数信息表为准,随机抽查、依“表”核对、进班点名、随机调研家长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籍管理,对核查结果进行县内通报,坚决纠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的违规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学校限期完成整改,形成整改说明报告报备县教育局。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招生工作的组织牵头作用,科学合理的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精密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正确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宣传,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招生工作全程由纪检组监控,实行责任追究和违纪查处制度,对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一是协调承担审核责任的各单位股室,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证明、假手续;二是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家长,依法进行调查、处罚;三是由纪检组对审核不严或违规招生的学校、教师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