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3〕37号)精神,市属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现将市属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在景宁县招生办法说明如下:
一、 招生学校
2023年面向景宁县招生的市属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共1所: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段)。
二、 招生计划
根据市教育局统筹招生计划数核定,市属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面向景宁招生人数为: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段:5人)。
三、报名对象
符合景宁县公办初中入学条件并有意向就读市属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自愿参加报名。
四、招生流程
(一) | 网络报名 | 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登录景宁县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报市属民办初中的可填含景宁启文中学在内的1—2所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具体操作说明请关注“景宁教育”微信公众号。 |
(二) | 资格审核 | 教育局对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
(三) | 招生录取 | 市属民办初中定于6月28日录取。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第一志愿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不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通过电脑派位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学校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后续志愿学校的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公证机构全程参加,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 |
五、其他说明
电脑随机派位后未被录取的,户籍所在学区公办学校依法保障其入学。被录取确认而放弃就读的,参加公办学校录取时,若原学区公办学校已满额,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区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