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报名截止后新入户的我镇户籍生入学问题
户籍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户籍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由家长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2023年8月24日前携带户籍生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生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入读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报读小学的户籍生将根据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出现全镇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报读初中的户籍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2、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的我镇户籍生入学问题
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我镇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我镇公办学校就读,需填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2023年8月24日前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通过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报读小学的户籍生将根据公办小学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出现全镇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报读初中的户籍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2023年东莞市大朗镇小学、初中招生日程安排及流程一览
项目 | 工作安排 |
公办招生方案 | 1.公布《大朗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2.各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章; | |
3.招生政策宣传。 | |
网上报名 |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
2.适用范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 | |
3.报名网址(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 |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 |
初审结果公布 | 1.2023年6月4日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
2.“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请家长确认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
初审结果复核 | 1.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
2.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2023年6月12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 | |
3.请需要到有关部门现场复核的家长在正常上班日上班时间提出复核。 | |
志愿填报及现场资料审核 |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
2.志愿填报期间,学生的志愿可以进行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 |
3.现场资料审核: | |
①申报公办小学:6月9日至6月11日(具体根据志愿学校发布的通知安排),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方家长的房产证及查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到网上志愿填报学校现场审核; | |
②申报优待政策(除企业人才):于6月5日至6月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市(镇)相关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入户的,还须提交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到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审核。 | |
公布录取结果 | 1.公办学校: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5日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和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2.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统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并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 |
注册缴费 | 1.学生注册缴费2023年7月8日-10日,具体每所学校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学生家长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通过招生平台向学校提供“注册码”,各学校须于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
3.查重管理。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 |
民办学校第一轮补录 |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3年7月5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 |
3.补录计划。2023年7月14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 |
4.补录办法。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的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3年7月5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 |
5.补录结果公布结果。2023年7月14日前公布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 |
民办学校第二轮补录 | 1.补录对象。主要适用于第一轮补录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
2.补录办法。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 |
公办学校补录 | 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安排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等户籍生入学。 |
数据整理 | 1.教育部门和民办学校须在招生平台上完成所有补录学生信息录入; |
2.数据整理分析及抽查。 | |
建立学籍 招生总结 | 1.学生入学,各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 |
2.招生平台注册数据与学籍系统数据匹对检查; | |
3.各园区、镇街统计各类群体学生人数; | |
4.招生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