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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慈溪市掌起镇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5-17 23:00:5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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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慈教〔2023〕17号)和《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慈教〔2023〕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掌起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掌起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掌起籍适龄儿童。

  2.初中:具有掌起户籍及符合入学条件的电子学籍注册在掌起的非掌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要求在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如实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慈溪市—掌起镇”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2.网上报名时间:

  (1)小学:5月18—22日(每天7:30—22:30)。

  (2)初中:5月23—27日(每天7:30—22:30)。

  3.慈溪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地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由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承担后果。报名截止日期后,招生管理系统上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4.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所在区域教办审批。上年度已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随带资料到教办报名。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三、录取办法和录取流程

  1.第一阶段:录取对象为掌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录取时间为6月20日—6月29日;

  2.第二阶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录取时间为6月30日—8月;

  (1)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掌起籍适龄儿童少年;

  (2)虽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上传民政部门证明);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4)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华侨华人子女,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上传护照等);

  (5)有慈溪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且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慈溪常住户籍亲属家庭,要求在亲属施教区学校就读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慈溪市户籍,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住房判给一方,因特殊原因,子女随另一方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上传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户口本等);

  (7)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慈溪市内掌起镇外)在施教区持有效房产(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而无对应户籍的,原则上就近入学(按学区招生)施教区学位不足时,按照房产证获得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房产证获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同一套房产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上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8)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慈教〔2021〕19号)执行(上传相关证明);

  (9)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户籍在慈溪市外,简称随迁子女)

  ①父母在掌起镇持有有效房产,户籍未迁入掌起镇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申请入学;

  ②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在掌起镇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掌起镇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IC卡式或电子版)。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慈溪市2023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随迁子女以居住地登记地址为准,根据掌起镇能提供的学位数,结合随迁子女父母量化积分高低(只计高的一方),按照“就近划片、积分优先、教办统筹”原则录取。

  3.通过正常程序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无故不得放弃,中途不得回原籍就读。

2023年慈溪市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点击查看
2023年慈溪市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点击查看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示招生办法。成立由政府、教办、学校组成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和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招生结束后及时通知家长新生录取情况,广泛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未在掌起镇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其他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请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