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解决沙田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沙田镇2023年将提供部分公办学校学位,用于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如下:
2022年秋季起,民办学位补贴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积分入学用于申请入读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学位供给情况
(一)小学一年级:提供50个学位
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供50个学位,具体学位供给学校名称与学位数详见下表:
学校名称 | 具体学位数 |
沙田镇第一小学 | 20 |
沙田镇第三小学 | 30 |
(二)初中一年级:提供20个学位
公办初中(沙田实验中学)一年级提供20个学位。
(三)小学非起始年级:提供150个学位
公办小学非起始年级提供150个学位,都由沙田镇第三小学提供,具体学位数如下表:
积分制入学录取办法
1.根据公办学校提供的积分学位数,结合申请人填报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入下一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如所报志愿均未录取、志愿服从分配的,由镇招生办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额满即止;不服从分配的,视为选择下一批次按志愿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2.最后一名出现同分,超过招生或学位补帖计划数,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4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方案,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安排。
3.如通过积分获取公办学位的学生,未按时注册,视为放弃学位。
另外,关于民办学位补贴,有以下2点说明:
1.补贴方式: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
2.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如实际学费高于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实际学费低于补贴标准,将按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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