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3年余姚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2023-05-13 08:29:33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2023年余姚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jpg

  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政策吗?

  答:继续严格实施“公民同招”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仍旧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符合本市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参加民办学校招生。

  二、“公民同招”政策对民办学校招生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主要要求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三、2023年要求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年龄标准如何?

  答: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的不得入读。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并按照所在区域报市教育局或者乡镇(街道)教辅室审批。

  四、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对象和招生范围如何?

  答:1.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和范围

  招生对象:(1)余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本人有居住地在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双方有居住地在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因特殊原因,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规定的学区,详见余姚教育信息网上的公告。

  2.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和范围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我市有2所民办学校---余姚市实验学校(小学、初中)、高风中学(初中)。符合本市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参加民办学校招生。两所民办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招生。

  五、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如何确定?

  答: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市教育局下达各乡镇(街道)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全市各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在实施招生前,市教育局将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各乡镇(街道)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六、招生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余教〔2023〕51号)文件中对招生时间明确安排如下(具体的时间安排另见“小学招生工作流程”和“初中招生工作流程”):

  5月18—22日(每天7:30—22:30):小学入学报名。家长从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5月23—27日(每天7:30—22:30):初中入学报名。家长从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6月15日前:市教育局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核验结果通知家长,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修正。

  6月19日前:完成现场补报名,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录入。

  6月20—29日:民办学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6月20—29日: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录取。

  6月30日—8月: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录取;随迁子女量化积分要求入学。

  8月31日前:将所有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七、新生报名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招生文件,符合入学条件的,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入学类别学生

  1.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家庭住房(须父母或监护人、本人住房,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须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一致,均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截止2023年4月30日,下同)等相关材料。

  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无住房且全家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学区内的(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须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等相关材料。

  儿童少年家庭是拆迁户,拆迁户安置的新住房和户籍均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在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户籍后一直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3.在学区有户籍(含集体户口),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内无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租(借)房合同、父母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等。

  (二)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入学类别学生

  1.城区或乡镇(街道)拆迁户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有安置新住房,但住房与户籍分离的;拆迁后未购置住房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租房的,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

  2.有本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委托监护人所在的学区学校(户籍和住房均须在该校学区内)就读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残疾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委托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3.有城区或乡镇(街道)户籍,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主要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小孩及住房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住房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寄居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抚养方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

  4.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且须一年以上)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无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房产证。

  5.有本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要求在亲属所在学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申请书等相关证明,亲属户口簿和房产证。

  6.本市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均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截止报名时仍在缴纳),需提供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证照、居住证明、企业用房证明、父母一方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7.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儿童少年本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双方的《浙江省居住证》、量化积分排队时遇积分相同,还需提供社保证明(缴纳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延续到报名日仍然在缴,中断前的不计)等。

  8.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各类优抚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烈士证、军属证等相关证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武部证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件和侨办、台办证明;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需提供户口簿、父母人才证明、市人才办证明等材料。外籍人员子女须提供护照。

  (四)民办学校报名学生需根据上述相应类别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资料截止日为2023年4月30日。

  八、去哪里报名?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怎么报名?

  答: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小学:5月18日—5月22日每天7:30-22:30;初中:5月23日—5月27日每天7:30-22:3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也可以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高级-实名注册-城市频道-甬有优学-热门服务-义务教育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监护人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余姚市”进入报名通道,再选择户籍、家庭住宅房产相对应的乡镇街道;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所在地选择相对应的乡镇街道(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乡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并完善相应身份信息,提交上传证明材料,选报志愿。

  招生报名期间,各义务段中小学设立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到附近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强调:报名登记的学校不等于实际录取学校。

  各乡镇(街道)及市属学校招生服务联系方式一览表

单位联系地址咨询电话举报电话
凤山街道凤山街道望梅路(世南中学内)6268141662805727
阳明街道长安路288号6282995062803097
梨洲街道南兰江东路117号6276507117767349630
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152号6277630562772679
朗霞街道朗霞街道东泠江路251 号6219116462198786
低塘街道低塘街道镇南路30号6226331862263695
泗门镇泗门镇小学路1号6215854562121268
马渚镇马渚镇渚山路28号6246525762469535
陆埠镇陆埠镇育才路6238661962386619
梁弄镇梁弄镇如意路1号6237803262367178
牟山镇牟山镇文体中心6249717362497173
丈亭镇丈亭镇人和路66号6297114662970049
三七市镇三七市镇市新南路68号6293517562937761
河姆渡镇河姆渡镇江中村童家6295675862956758
小曹娥镇小曹娥镇朗夹公路88号6208270562083927
临山镇临山镇车站北西路10号6205632362056123
黄家埠镇黄家埠镇文体中心6200890662016837
大隐镇大隐镇山王南路125号6291579862913480
大岚镇大岚镇兰山路1号6233008362330084
四明山镇四明山镇育才路17号6234155662340039
鹿亭乡鹿亭乡上庄村兴庄路东48号6230600862306008
余姚市实验学校谭家岭西路199号6277939062779716
62779366
余姚市高风中学凤山街道子陵路422号6266265862662026
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兵马司路2号6239782162433609
中意宁波生态园实验学校中意宁波生态园海宁路77号6277907762779077

  注:咨询、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九、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不允许。实行“公民同招”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在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均无法干预和筛选。请家长不要轻信学校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的招生报名。

  十、志愿如何填报?

  答:本市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得兼报。随迁子女可以按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得兼报。选报公办学校的,在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不需要填报志愿,报名系统会根据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自动匹配到相应镇(街道)。招生管理平台中的民办学校指的是余姚市实验学校、高风中学(初中部)。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在余姚的民办学校中填报2个志愿。

  特别提醒:选报民办学校的家长,请认真阅读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