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 中 教体通〔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东区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 日前(含8月31 日)年满六周岁未 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东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1 ) ;
(三)户籍子女生:东区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或母东区户籍、孩子非东区户籍);
(四)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在东区街道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 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东区街道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2022 年5月-2023年5月满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积分生:参加2023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东区街道的积分生。
二、 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东区街道2023年公办中小学片区划分计划表》 (详见附件2)
三、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小学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 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 日18时。
2.报名登记系统: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www.zsedu.net/)。
3.报名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 学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 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 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法定监护人应认 真阅读东区街道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符合东区街道招生入学 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 “政 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镇街“东区街道”)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 已入围东区街道的积分生,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东区街道”、招生 对象为“积分生”; (4)东区街道所属的幼儿园均为服务点,主要负 责本幼儿园拟入学适龄儿童的信息登记工作,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就近到幼儿园完成信息登记。
*证明材料,请按以下要求上传:
户籍生:①学生户口簿首页+②学生页;
户籍子女生:①家长户口簿首页+②学生页+③学生出生证;
跨镇街就读生:①家长户口簿首页+②学生页+③学生出生证+④家长东区房产证+⑤家长东区社保证明(或东区营业执照);
政策优待生:详见附件1,按相应学生类别上传。
(二)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 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 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 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东区街道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东区街道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1.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 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 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东区街道教体文旅 局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2.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 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 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须补充上传《承诺函》。
(四)新生录取。
东区街道学位安排:通过审核确认的户籍生、政策优待生两个类 别学生按照学校片区范围,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当对应片区报名人数 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统筹安排,调剂到街道内公办学校。 户籍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积分生等三个类别学生,由东区街道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安排入读街道内民办学校。
法定监护人7月14日登录系统查看学校分配情况。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东区街道不再安排学位。
2.东区街道公办学校现场注册
时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地点:录取学校。
监护人需带备上传到招生平台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不再保留学位。
(六)信息补报。
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 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 台补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补录学生于8月27 日登 录系统查询分配结果,并于8月28日上午9:00-11:00到相应录取学校参加注册。
四、 其他事项
1. 年满6周岁的东区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 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本市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及孩子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到东区街道教体文旅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3),审核通过后,延缓入学期限。
2. 监护人需在8月31 日前完成子女免疫接种或补种疫苗。
本通告的解释权归东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电话:88326757。
➤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