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 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3〕9号) 文件要求,结合阜沙镇实际,特制定阜沙镇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 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3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
说明:
1.阜沙镇户籍生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6月1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教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 日起到阜沙镇各幼儿园或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 领取《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填报),经批准后可延 缓一年入学。
2.上述的第二、三类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 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 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五类人员)》,于2023年6月1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 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 | 班数(个) |
1 | 中心小学 | 7 |
2 | 牛角小学 | 5 |
3 | 罗松小学 | 7 |
4 | 丰联小学 | 2 |
三、 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 读学生学位分配。 一年级新生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 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 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 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阜沙镇 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阜沙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7月中下旬接收学 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 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心小学:阜圩居委会、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阜沙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电话:0760-23403523。
(二)牛角小学: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电话:0760-28159315。
(三)罗松小学:罗松村委会(含集体户,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生除外),电话:0760-23406172。
(四)丰联小学: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电话:0760-23400581。
(五)自主选择一所小学: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
说明: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若选择牛角小学、 罗松小学、丰联小学入学,其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 日前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领取《2023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 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 于6月1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即上南村 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的学生,若选择阜沙中心小学入学,则无 需填报上述登记表);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的监护 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1日前到牛角小学门卫室领取《2023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 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1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小学门卫室。
五、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
2.登记方法: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以下简称招生 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 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 一般不要只填写1 个人的信息)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www.zsedu.net/), 按时核验信息。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 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幼儿园为新生 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下面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 符合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可填报4个民办学 校志愿(无需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 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若不报读民办学校,可不填报志愿,由本镇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 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 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 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 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镇教体中心于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 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 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本镇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阜沙镇根据学位分配办法,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镇公办学校于7月18日前(具体安排见附 件2)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 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 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阜沙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六、 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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