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宁海县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条件的新生。
二、招生人数(不含特殊招生对象和分流学生)
215人
三、报名办法
按照选报民办学校的报名方法进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参照《宁海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四、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随机派位淘汰者确认为宁海中学初中部招生未录取者。未录取者如果未被其他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报名材料自动退回原报名的乡镇(街道)招生办,参与乡镇(街道)招生办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双胞胎、多胞胎允许家长申请进行捆绑随机派位。
五、特殊招生对象
1.新生父母符合政府部门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就读。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对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说明
宁海中学初中部不提供新生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