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进一步提高祥云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结合祥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总体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联动,以县为主”思路,进一步完善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努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更有温度,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工作措施
(一)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采用小学登记入学和初中对口直升的招生入学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
(二)严禁超班额招生。统筹招生入学工作,合理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巩固农村生源,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为重点,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覆盖、零拒绝”政策。
(四)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子女就近就便入学。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简化流程,优先办理入学。
(五)坚持“一人一籍”的原则。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学校不得违规接收无本校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六)全面优化报名手续。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报名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七)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平等发展、公平招生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小学招生
(一)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儿童。若有不具备入学条件或有隔年招生的学校,由中心学校批准,可以推迟到7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招生方式:登记入学。
(三)登记时间:4-5月(具体时间由各中心学校确定)。
(四)登记地点:
1.在园就读的大班(学前班)儿童,在本幼儿园(学校)登记;
2.不在园(班)和不在祥云县就读幼儿园的儿童,到本乡镇中心学校登记,也可在本村幼儿园(学校)登记。
(五)办理方式: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心校通知的登记时间内到登记地点办理。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持通知书就可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工作流程
1.4月至5月15日前,摸底调查、制订方案和加强宣传。
中心学校要根据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要求,为每所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和下达招生计划。制定本乡镇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相关材料、报名时间、招生人数、办理方式等。
2.5月31日前,完成登记。
(1)幼儿园(学校)向儿童家长发放《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申请表》开展登记工作。
(2)儿童家长填写申请表后连同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幼儿园(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的学校,若不符合报名登记所需证明材料,幼儿园(学校)要及时进行纠正。
(3)幼儿园(学校)审核完成后,按“片区户口”、“非片区户口”“机关”等分类交中心学校完成登记。
3.6月10日前,复核确认。
(1)中心学校对幼儿园(学校)的登记结果进行复核,汇总各小学登记录取人数,城区学校若出现男女比例过大、超计划等特殊情况的,要积极稳妥地做出分流调整。
(2)中心学校填写《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表》后返还各幼儿园(学校),由儿童家长进行签字确认。
(3)各中心学校填写《祥云县义务教育学校非片区招生登记表》报县教育体育局返给对应的中心学校落实录取。
4.6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1)中心学校打印《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幼儿园(学校)在儿童离园前把入学通知书全部发放完毕。非片区儿童的入学通知书由就读幼儿园(学校)的中心学校打印发放。
(2)不在园和不在祥云县就读幼儿园(学前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带上相关材料,直接到辖区中心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中心学校直接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各中心学校填写《祥云县一年级招生入学登记情况统计表》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5.8月30日前,报到注册。
(1)8月27日,家长及儿童带上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证》到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要求,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
(3)8月30日,中心学校统计各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入学情况,填写《祥云县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未报到情况登记表》报县教育体育局。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录取方式:小学对口直升初中。
(三)办理时间:
中心学校办理小升初时间 | 全县统一为6月7-8日。 |
祥云祥华中学办理小升初时间 | 6月7-11日。 |
(四)办理方式:
1.在祥云县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对口直升录取到初中,学生父母不办理任何手续。
2.在所属户籍片区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若要到非户籍片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父母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时限内到现就读小学所属的中心学校申请扫码办理。
3.不在户籍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若要回户籍地片区就读初中的,不必回户籍地办理相关就读手续,学生父母只需提供户籍证明在时限内到就读小学所属的中心学校申请扫码办理。
4.不在祥云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属祥云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学生父母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时限内到拟就读初中所属的中心学校申请扫码办理。属祥云县户籍若未能在办理时限内从县外回来的,开学前都可带上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属中心学校申请办理入学通知书。
5.在祥云县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若要到县外就读初中,学生家长直接在就读小学申请登记,8月25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防止重复录取。
6.祥云一中初中部和祥城镇第一初级中学对口片区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学生不分户籍和居住地,一律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不作调整和转学。
7.祥云祥华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结束后,填写《七年级新生入学学生情况登记表》于7月20日前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调整,防止重复建立学籍。
(五)入学通知书打印和发放
1.打印
(1)入学通知书由各中心学校打印,打印时按学校逐一打印,分学校装袋,便于领取。
(2)入学通知书要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存根上有骑缝章,发给学生的盖在“(公章)”处。
(3)不在祥云县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属祥云县户籍从县外回来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入学通知书由办理的中心学校打印。
(4)打印时间:6月25日前完成。
2.发放
(1)入学通知书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安排小学统一发放。
(2)不在祥云县就读的随迁人员子女以及属祥云县户籍从县外回来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入学通知书由办理的中心学校发放。
(3)发放时间由各中心学校确定。
(六)七年级新生报到注册
8月27日,家长及学生带上户口簿和《入学通知书》到所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五、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居住证明:①户籍证明②由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有效期内的(祥云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③房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已交房);
(二)经商证明:如营业执照(满半年)和市场监管局盖章的经营证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证明(在职正式职工);
(四)教育优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