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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5-10 11:08:55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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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好黔西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黔西市人口分布及教育资源分布实际,现就《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的相关要求,将2023年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前出生、在黔西市域内常住且从未进入一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中学七年级。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且在黔西市域内常住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区域调整

  (一)明确黔西市第七小学和黔西市惠风学校、黔西市第一实验学校和黔西市第二小学的招生区域,上述学校对应服务区域不再实行多校划片。

  (二)将原黔西市第十二小学(双桥小学)招生区域中莲城大道侧水西半岛区域划为黔西市惠风学校的招生范围。

  (三)将原黔西市第一小学招生区域中“城北路—民主路—大府坝”封闭区域划为黔西市第六小学分校(原黔西市第二中学老校区)招生范围。该区域的适龄儿童也可选择就读黔西市第一小学,黔西市第一小学登记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且学校无条件安置时,按《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相关要求进行分流。

  (四)黔西市第六中学、黔西市第三中学原黔西第一中学老校区周边区域调整为黔西市第二中学招生范围,黔西市第二中学登记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且学校无条件安置时,按《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相关要求进行分流。

  (五)其他学校招生范围不变,相关学校调整后的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2、3。

  三、入学安排

  (一)开学准备阶段(2023年8月10日前)

  1.硬件准备。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对校园校舍、教学仪器、食宿器具、水电线路、学生桌椅、电气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开学后正常使用。

  2.学生跟踪。收集完善秋季学期应读本校学生信息,初中学校要及时对接小升初整班移交的对应小学,配合跟踪应接收学生信息,完成整班移交,确保学生不辍学。

  3.信息采集。主城区5个街道管理学校在8月10日前收集本街道各社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于8月11日17:00前将纸质文档(签字并盖章)和电子文档送局教育股周静。

  (二)资格审查阶段(8月15~18日)1.公办学校

  (1)时间安排

  ①8月15—16日:辖区内符合《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及本通知规定的第一批次学生;

  ②8月17—18日:辖区内符合《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及本通知规定的第二批次学生。

  (2)审核程序

  ①资格核查。各学校要组建好各种工作专班,设计好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的要求,对申报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各学校要组建入学材料调查组,通过公安、房产等部门核查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供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件,发现伪造政府部门证件的,立即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对第二批次入学的,要通过入户的方式,核实居住信息的真实性。如家长(监护人)提供的政府部门颁发证件属伪造、居住信息不实的,立即书面告知家长,按《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的相关条款,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家长(监护人)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市政府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②信息公示。主城区学校和入学人口较多的集镇学校必须在次日上午9:00前把审查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入学公平公正。

  ③信息复核。对资格审查并通过公示,群众有异议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把复核信息向群众回复。

  (3)审核要求

  ①错峰审核。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各学校实行错峰进校。当日仅登记符合本日审核条件的学生,非本日登记对象的一律不予接待。

  ②控制人数。每名学生仅由1名家长(监护人)陪同进校,非入学登记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③信息预审。各学校在校门卫室设立信息初核处,对拟进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当日登记的学生,做好劝返并告知按要求到校登记。

  2.民办学校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当日到校登记人数,采取设立多个窗口、分流进校登记人员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拥堵。

  (三)组织入学阶段(8月19~20日)

  1.统一编班。各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本校招收的一年级或七年级学生按照均衡的要求,统一进行编班。

  2.超员分流。资格审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严格按照《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的要求,主城区学校由市教育科技局统筹调剂,乡镇学校的由属地管理学校组织调剂,必须确保学生全部入学就读。

  3.组织开学。所有学校务必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23至2024学年度校历安排的时间组织开学,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8号)相关要求,制订新学期课程表并开展教学工作。

  (四)学籍注册阶段(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注册学籍。各学校要按照黔西市教科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年级新生注册和七年级学籍调档工作。

  2.信息比对。各学校要把一年级、七年级入学人数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进行比对,未入学的立即启动敦促程序,属送教上门的落实送教责任人,必须实现“应读尽读”,无失学辍学学生。

  3.人籍核查。各学校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对在校学生进行逐一清点,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的工作要求,转学未转学籍的,必须通知家长及转入学校,及时完成学籍调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同步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不得延后或提前招生。

  (二)严格招生入学秩序。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2023年秋季学期组织学生入学时,不得通过考试选拔入学,要坚持均衡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校、重点班、特长班等。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按照《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的相关精神,充分保障入学权利。

  (四)严格把握优惠对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黔市府办发〔2022〕11号)关于优惠入学对象的要求,严把资格审核关,坚持“优惠不等于特殊”的原则,全力保障教育公平。

  (五)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建立责任溯源机制。对材料不实、把关不严、审查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属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执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本通知中附件1、2、3划定的招生区域,不得拒收本校招生区域的学生。如本校因招生计划完成且已安排分流,未按时来校的学生统一分流到仍有学位的学校就读,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学校违规招生的,报局机关纪委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学校校长是本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严密招生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操作简单、程序严谨。坚持矛盾源头消化的原则,学校、管理学校分别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耐心细致做好来访群众的解释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对人为制造矛盾和转移矛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2023年黔西市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2023年黔西市初中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2023年黔西市小学入学划分范围示意图

  ➤2023年黔西市初中入学划分范围示意图

  ➤2023年黔西市具备小学、初中招生资质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

  ➤2023年黔西市具备小学、初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3年黔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承诺书

  ➤2023年黔西市城区流入人口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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