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
序号 | 违规行为 |
1 | 采取考试、面试、人机对话等方式选拔学生 |
2 | 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
3 | 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夏(冬)令营、研学活动等形式选拔学生 |
4 | 参与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的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或为其提供场地 |
5 | 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
6 | 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 |
7 | 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
8 |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
9 | 以重点班、快慢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
10 |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
11 |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任何学科竞赛、综合能力竞赛和考级等活动提供场地 |
12 | 未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赛”在内的各种学科竞赛、综合能力测试、读书读报评奖和考级等竞赛活动 |
13 | 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
14 | 公办学校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或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
15 | 利用等级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
16 |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