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一)在黄岩区范围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1.国家重点联系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重点联系专家、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含培养期内)、省领军型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省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建设带头人,以及其他相同层次的人才;
2.市杰出人才、市终身拔尖人才、市特支计划人才、届内市拔尖人才、市“500精英计划”入选人员、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含培养期内)、省级首席技师、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内)、市级及以上支柱学科带头人、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海外工程师入选者,以及其他相同层次的人才;
3.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21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市级及以上支撑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名校长、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入选人员、届内区拔尖人才、区行业公荐人才、区“三新”人才,以及其他相同层次的人才;
4.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二)符合黄岩区关心关爱企业家政策的企业人才
5.2022年度纳税全区10强民营企业的中层正职职务及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其中上市公司每家不超过5名,其他企业每家不超过2名)、2022年度纳税全区11位到25位民营企业的副总及以上高管(每家不超过2名)和2022年度纳税全区26位到60位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入读学校
1.申请对象中第1、2类人才,其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根据其本人意愿,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其子女属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幼儿园就读。
2.申请对象中第3、4类人才,其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根据该人才《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等证件载明的居住所在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其子女属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
3.申请对象中第5类人才,其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根据本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企业所在地、父母户籍所在地或其父母居住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属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的,根据本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
申请时间、申请材料
(一)申请时间。
本次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以申请材料送交至区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办公室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如下:
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
(1 | 《黄岩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
(2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居住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相关证明; |
(4 | 人才称号或相关证书复印件; |
(5 | 所在单位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6 | 入学子女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
2.企业家子女入学申请:
(1 | 《黄岩区企业家子女入学申请表》; |
(2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
(4 | 居住地址相关证明; |
(5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6 | 企业任职文件原件; |
(7 | 所在单位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
(8 | 入学子女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
其他事项
1.在审核、公示各环节中,一旦发现申请人、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该申请人子女入学申请资格,同时取消该企业次年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黄岩区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6-84120950,地址:黄岩区行政大楼13楼1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