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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023-04-15 12:55:5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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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类    别提交材料
1符合公政治〔2018〕27 号优待
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符合政干〔2013〕138 号规定的
现役军人 (含武警、海警等) 适
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3符合应急〔2019〕37 号优待对
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4符合中教体通〔2020〕9 号优待
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市卫健局公函。
5符合中山组发〔2020〕4 号条件
   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工作单位证明或中山市房
产证。
6符合中教体通〔2020〕70 号规
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7符合中教体通〔2019〕68 号规
定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
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 (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 和合法
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8符合中教体通〔2019〕80 号规
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
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
⑤授权委托书。
9符合粤侨办〔2009〕55 号规定
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
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
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
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
证 (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 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街)医院的体检证明。
10持有 2018 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
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2018 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1荣誉市民适龄子女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2符合粤组通〔2017〕44 号规定
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13符合中府办〔2021〕  22 号的上
规上限企业人才子女
具体按所在镇街政策措施执行。
14中山组发〔2022〕1 号附件 1 的
人才子女
具体按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执行。

  备注:

  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

  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

  3.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