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金人才领﹝2022﹞4号)《“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金人社发﹝2023﹞13号)文件精神,市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其子女入学事项按层级类别予以分类解决:D类及以上人才,允许选择就读公办学校;E类人才,可综合个人意愿和学校承载能力,由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市区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子女入学事项,符合条件的实行积分制办法。
二、积分办法
积分制计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奖励分和减分项,总积分=基础分+奖励分-减分项。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分
(1)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标准:高职高专毕业为10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40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6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得分标准:中级职称、技师为10分;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为20分;正高职称为40分。按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
(3)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金华范围内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加1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
2.奖励分
(1)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金华市区工作生活期间,获得金华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在金华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每次加20分。
(2)科技创新。在金工作期间,取得浙江省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创新成果的加30分,取得浙江省科技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加20分,取得市级青年科技奖的加10分。
3.减分项
截止申报当年3月31日,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一次扣除80积分;5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一次扣除40积分;5年内有被列入国家、浙江省及金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一次扣除20积分;以上减分可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4.夫妻双方总积分在150分及以上的或个人得分在100分及以上的,其每位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起始年级入学,可各统筹安排一次公办学校入学。
三、办理时间
2023年4月30日17时30分申报截止。
四、办理程序
登录手机“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选择“人才子女入学”事项,填报相应信息。未申请人才码的需先申请人才码;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但人才码未认定的,请先通过人才升级,认定人才层次。咨询电话:0579-8246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