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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台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4-03 22:29:39  来源: 三台县教体局    专题:绵阳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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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函〔2023〕15号)要求,现就2023年秋季三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小学:划片招生;初中:对口直升;民办:执行指标、公开摇号。

  二、招生学校

  (一)公办学校:三台县各级各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民办学校:三台博强外国语学校、三台博强蜀东外国语学校。

  三、招生范围

  三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入学,严禁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一)公办学校。以县教体局划定区域为准。

  (二)民办学校。符合三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

  四、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实际下达。

  (二)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严禁超区域、超计划招生。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
2民办学校2023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3年毕业的小学生。

  1.公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户籍儿童。学生本人应具有县教体局划定招生区域的户籍。

  (2)居住证持有者。学生本人当年5月1日前取得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③在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办理租赁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

  (3)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流入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流入地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2.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为: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县教体局审核登记,在三台县取得公办学校学位的才能填报三台县的民办学校。

  (三)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应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1所县域内公办学校,并可同时单报1所或2所县域内的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前,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三台县教体局”、三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tai.gov.cn)公示公告版块查询了解报名流程、报名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六、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审核资料和安排学位,已取得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重复安排学位。具体招录方式为:

  1.户籍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地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按照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安排学位。今年5月1日后转户籍的儿童少年,流入地学位已满的,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2.优待政策。各校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读尽读;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

  3.居住证持有者、随迁子女。由流入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取得三台县公办学校学位,且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县教体局通过“全省系统”组织电脑摇号,摇中的予以录取。

  2.直升招录。民办学校直升招录按原有政策执行。

  3.民办学校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5.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招录顺序

  (一)公办学校

  1.户籍儿童及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居住证持有者、随迁子女。

  (二)民办学校

  1.校内直升;

  2.摇号招录。

  八、学位确认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凡有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6月28日前到划片公办学校进行公办学位确认;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须于7月20日—21日到对应的公办学校确认学位。

  九、其他事项

  (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三台县的港澳台、少数民族、外籍儿童少年等,入学就读三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三台县各级各类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2023年义教学校招生。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0816—5263617。

  延伸阅读:

  ➤2023年三台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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