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原则
01、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对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人数超出学校现有学位承受能力的区域,按照《2023年温江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公告》,在“六年一学位”的前提下,符合“两个一致”,且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入户满一年及以上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02、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提前招生;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跨市(州)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
初中未按政策规定入学的,将不能享受成都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03、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温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入学对象
公办、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民办初中入学对象: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重要提示
01、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公办、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02、小升初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3、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04、小一及小升初信息采集、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5、温江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温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核及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地点:温江区教育局;学位安置原则:统筹安排。
本地户籍回温转学登记及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任一星期五(工作日);地点:万春路113号;学位安置原则: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06、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电脑随机录取的随机性和家长的急切心理,宣称有渠道帮助学生录取,借机骗取钱财,请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8)82764596,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