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全市中小学放寒假安排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元月7日,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元月14日。中职学校放寒假时间参照执行。本安排暂不作调整。
从12月20日起,全市初三、高三年级坚持自愿前提下的线下教学,相关学校精心组织好教育教学,对已确诊为阳性或有症状的师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治疗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市中小学校其他年级从12月20日起统一实行线上教学(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制定课表、统一推送网课),直至本学期放寒假。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8年级及高一、高二年级的期末考试和全市教育质量抽测推迟到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所有幼儿园本学期放寒假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元月7日提前到2022年12月19日,因提前放寒假所耽误的保教时间,采取延迟2023年春季学期放暑假时间的方式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