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政策资讯 > 正文

2022年太湖县第三中学招生简章(含招生划片范围)

2022-08-10 17:12:51  来源: 小升初网  
字号:

xsc6020.jpg

  为进一步规范太湖县第三中学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太招委[2022]2号《关于印发〈太湖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太湖县第三中学实际情况,现对2022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机制,保证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管理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阳光招生原则。

  3、坚持“两个一致”“两个为主”原则。

  4、坚持均衡分班原则。

  招生办法

  (一)学区范围划分

  1、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1个班。学区范围:晋熙镇南园村、晋熙镇东关、西关居委会。

  2、初中部七年级新生:计划招收5个班。学区范围:晋熙镇南园村、晋熙镇东关、西关居委会;另可招收长河大桥东槐树岭区域、晋熙镇九龙村、芭蕉村自愿到三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所需条件

  1、小学部新生:(1)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2)属于以上学区范围且提交符合《太湖县城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常住地及学区认定暂行办法》(见附件)规定的相关材料;(3)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审有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并通过入学信息审核。

  2、初中部新生:(1)小学生学籍表原件;(2)属于以上学区范围且提交符合《太湖县城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常住地及学区认定暂行办法》(见附件)规定的相关材料;(3)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审有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并通过入学信息审核。

  (三)招生流程及必备材料:

  1、招生程序(小学部新生和初中部新生同步进行)

  第一步:线下预审(时间:8月16—18日):依据学区范围,家长带所需材料到校交审,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步:学校初审(时间:8月19—21日):学校根据学区范围和招生原则对申请登记的学生进行审核,上报并公示初审通过新生名单及需统筹调剂人员名单。

  第三步:统筹调剂(时间:8月22日-24日):县教育局对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新生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进行统筹调剂。

  第四步:学校录取(时间:8月25日-27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三天。

  第五步:网上登记、校验信息、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8月25—27日):8月25日,学校返还学生入学登记材料原件,指导家长于8月25日-27日登录省教育厅组织开发的“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ahrx.ahjygl.gov.cn)”或通过“皖事通”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新生家长填报网上信息,要以现场预审信息为准,真实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如若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校验信息并审核通过。

  2、应提供材料

  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均需提交的相同材料:

  第一种情况:“两个一致”即户口和房产均在太湖县第三中学学区范围。需上交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没有领取房产证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时的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公租房安置房证明材料;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在我学区范围有房产(含随第二顺序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情况)。需上交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没有领取房产证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时的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公租房安置房证明材料;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说明:以第二顺序法定监护人条件到太湖县第三中学就读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无自有产权房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种情况:户口在我学区范围,但无自有产权房。需上交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无自有产权房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种情况: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县人口)。需上交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种情况:县域内非城区户籍在城内(我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本县人口)。需上交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取得时间半年以上,即2022年2月28日之前,有效期内)、③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无自有产权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六种情况: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及其根据公司法规定的高管子女和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由教育局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造成大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注:七年级新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小学生学籍表原件。

  3、登记日程安排(小学新生与初中新生同步;按程序登记、额满为止):

  8月16日上午:登记在我学区父母持有学区内户籍和自有产权房、父母仅持有学区内户籍、父母仅持有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的新生。

  8月16日下午:登记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县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区内有公租房的子女、学区内无房产的房屋拆迁户子女、在城有自主产权房的祖孙户新生。

  8月17日:在学位仍有余的情况下,登记本县内非城区户籍在城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8月18日:分类整理材料。

  4、具体录取方式:

  (1)以上六种材料情况符合一种均可,依据以下第四点“常住地认定顺序”(录取顺序)进行排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如果学位不足,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以备案合同或注册执照时间先后排序。

  (3)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常住地认定顺序(录取顺序)

xsc6021.jpg

  组织落实及相关要求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将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强化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李成新

  成员:张水华、张群力、韦文权、焦满华、何家元

  2、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精心安排招生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3、加大宣传,确保政策、程序等信息宣传到位,建立预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统筹保障特殊群体(优抚、特困、残疾、留守儿童等)入学。

  5、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把好材料审核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6、加强学籍管理,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档案。

  7、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及时回应相关热点问题,妥善处理,严肃问责。

  几点说明

  1、具体开学报到时间:全体新生8月31日报到。

  2、凡在我学区,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名登记,又没有委托他人带材料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的学生,逾期学校将不接收,责任自负。

  3、来校报名登记时,请注意交通安全,防雷电、防高温、防溺水等。

  招生联系人

  李校长——18155653182

  焦校长——-15955606130

  徐老师——-13329066766

  王老师—--—1517867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