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港务区
1.总体原则
优先安排学区内正式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学区范围内正式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符合西安市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国际港务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国际港务区,需在国际港务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国际港务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国际港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3.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同一套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女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