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蜀山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学校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蜀山区范围内招生。招生学校名单见《蜀山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附件3-1)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区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区范围。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我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购买学位
根据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降低区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决定购买部分民办学校2022年秋季少量义务教育学位。购买时长为一年(2022-2023学年),分学期购买。具体见相关民办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
四、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6月24-26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我区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区教体局确定报区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区教体局制定报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办法。区教体局要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合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双减”、“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和亮点做法宣传解读,点对点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操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指导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区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区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