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位规则说明
一、民办学校派位
1、本区民办学校初中及小学招生计划分为本区生源计划及跨区生源计划,跨区生源由市教育局组织摇号派位工作,本区生源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及本派位规则,拟定详细派位办法。
2、民办学校初中本区生源排除直升及优待后,本区生源填报志愿人数超过该校当年招收本区生源的空余招生计划数,则该校本区生源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否则该校本区生源可以直接录取。
3、民办学校小学本区生源排除优待后,本区生源填报志愿人数超过该校当年招收本区生源的空余招生计划数,则该校本区生源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否则该校本区生源可以直接录取。
4、各民办学校初中及小学学位若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其派位次序采用随机函数为参与派位学校生成随机号,由与会代表现场电脑随机确定。
5、各民办学校初中及小学学位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系统导出后,采用随机函数为每一位参与派位的学生生成随机号,由与会代表现场电脑随机确定。
6、各民办学校初中及小学学位各志愿电脑派位次序为先第一志愿再第二志愿。若第一志愿已经录取人数已达到招生计划,则第二志愿不再进行电脑派位。若该校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有空余学位,则进行第二志愿派位录取工作,方法与第一志愿相同。
7、民办学校派位与会人员由区及镇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区及镇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和相关学校校长组成。
8、民办学校派位方法如与市教育局招生政策有冲突,以市教育局招生政策为准。
二、公办初中派位
1、本区公办初中学位由区教育局以镇为单位,组织镇内各初中学位电脑派位工作,并根据本镇各公办初中志愿填报情况及本派位规则,拟定详细派位办法。
2、符合各镇公办初中直升及优待条件且志愿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该校直接录取。
3、各镇公办初中排除民办学校录取及本校直升、优待录取后,填报志愿人数若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则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该镇各公办初中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安排电脑派位,否则该校可以直接录取。
4、各镇公办初中学校初中学位若需要进行电脑派位,其派位次序采用随机函数为参与派位学校生成随机号,由与会代表现场电脑随机确定。
5、各镇公办学校初中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系统导出后,采用随机函数为每一位参与派位的学生生成随机号,由与会代表现场随机确定。
6、各镇公办初中学位电脑派位与会人员由区及镇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区及镇人大代表、村委干部、家长代表和相关学校校长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