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不能跨学区选择公办学校。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大学区:
2022年小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②六联小学、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③金田小学、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④坑梓中心小学、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⑤龙田小学、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⑥同心外国语学校、外国语文源学校、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⑦坪山中心小学、第二外国语学校组成大学区;
⑧坪山第二小学、东纵小学组成大学区;
⑨中山小学、新合实验学校、锦龙小学、日新小学组成大学区;
⑩汤坑小学改扩建项目(规划名)、科悦实验小学组成大学区。
2022年初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②光祖中学与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③同心外国语学校、外国语文源学校、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④坪山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组成大学区;
⑤中山中学、新合实验学校、汤坑小学改扩建项目(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2)单享学区:只能选择住房所在学区范围内的一所公办学校。
注意:家长务必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子女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没有被意向的学校录取。
(二)录取办法
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大学区遵循“先学位类型、后积分”,再结合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