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户籍材料,住房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军人子女申请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含户主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房屋租赁凭证》、居住信息登记和《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含相关附件)、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