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业主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1.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2.2022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2023年,凡是以租房申请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此前与业主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可至“福田教育”官微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栏目→“招生温馨提示”处下载。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