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是什么意思?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教育厅建立了“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应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凡未通过教育部门公布的统一招生平台或“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根据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按流程完成招生入学,避免上当受骗和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
二、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若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实行摇号录取,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或按划片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三、已经确认了民办学校的学位,又无力承担民办学校收费怎么办?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是从自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中进行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会由其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希望家长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吗?学校能够跨服务区招生吗?
各级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人口变动等因素,划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服务区招生。学校不能跨服务区招生。
五、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服务区范围在哪里知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地教育部门将在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学校显著位置公告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时间、批次、审核录取方式和结果等内容。请注意查看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园区发布的信息。
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安排有先后顺序吗?
在各县域教育部门划片招生服务区范围内,优先安排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户籍、房产证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的顺序统筹安排学位。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能到原服务区的学校就学吗?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去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八、民办小学、初中有招生计划、范围限制吗?
有。按照“双减双规范”政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园区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九、学校承诺学生已经被提前录取了,可信吗?
不可信。各级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宣传招生,严禁变相开展线下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十、有人承诺就读某校,可信吗?
不可信。教育部规范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明确:坚决制止掐尖招生和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规提前招生的学校,教育部门坚决予以查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