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桥头镇户籍学生(学生必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入户桥头镇,其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初中三年级毕业生不安排转学,不予以受理。)
二、具体安排
1.提交资料时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3日
2.提交资料地点:桥头镇长青路19号教育管理中心二楼(1)室
三、申请资料
1.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父母名下的房产证(含购房合同)、入户前的居住证(近6个月)或其他常住证明的有效材料(申请小学学段的需要提交以上常住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之一,作为安排公办小学的参考;申请初中的无需提交居住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四、录取原则
1.非毕业班学生,在公办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入读公办,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入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安排,对于暂时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需自行申请民办学校就读,今年秋季再行安排。
2.小学、初中毕业生,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学生,毕业班春季不安排转学,学生需在原校就读。
3.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视为放弃公办学位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受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办理;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办理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申请人需提供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佩戴口罩。
本公告由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43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