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北碚区中小学转学流程及要求:
(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因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流动人口务工地发生跨区(县)变化的,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法定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出国留学;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二)在以上情形范围内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转出学校签章同意并存纸质档。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依次经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三)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四)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转接。
(五)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如确因特殊原因(如跨省回原籍)需转学,必须经区教委审核同意。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六)区内学生转学到区外(或区内户籍学生在区外就读),由区外转回到本区读小学,若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由划片学校接收入学,若划片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或镇街教管中心指定学校就读。
区内学生转学到区外(或区内户籍学生在区外就读),由区外转回到本区读初中,城区就读原派位学校(或重庆市朝阳中学北校),其他镇(街道)就读镇街对口中学。若原派位学校(或重庆市朝阳中学北校)、镇街对口中学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中学就读。
(七)跨省市转学的,还须符合其他省市的有关规定。
注意,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