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现场核验所需材料:
(1)户口簿:本校服务区儿童请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父母双方页+入学孩子页)。
(2)房产证:本校服务区儿童请携带学区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材料:父母双方符合人才引进等政策对象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录取办法
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网上登记和现场信息核验情况,有序开展录取工作。
1.学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未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则全部予以录取;
2.学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超出招生计划总数的,则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录取;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儿童,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即:属“一表生”的排在所有“一表生类”最后,以此类推)。